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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庆廿五周年学术活动:吴玉章教授学术报告综述
作者:山东大学法学院        发布时间:2008-11-24        阅读量:

 

1122下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西方法律思想史研究会会长吴玉章教授在法学院101报告厅作了一场题为社团问题浅谈的学术报告。报告由罗文波副教授主持。

报告中教授分别从我国社团的现状、社团组织的特点、社团在中西方的发展历程以及目前我国社团发展所面临的问题四个方面进行了阐述。

首先,教授介绍了我国社团的有关现状。他指出:关于我们中国的社团问题,根据民政部的统计,截止到2007年年底在中国依法登记的社团总数已逾38万。依法律法规定义,社团的形态可以分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基金会三种。在我国,前两种的社团数量就占近38万家,后一种基金会形式的社团目前有1000多家。除了前面已依法登记为社团的38万,现实中没有登记的社团还有近300万家。社团的数量可谓庞大。而对社团的称呼也有一个历史的演变,从最初的社会团体,到后来的民间组织,再到现在的社会组织。现在将其统一称为社会组织有其积极的一面――开始打破其界于官民之间的性质,强调其是社会主义建设的主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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