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晚,山东土地学会法律咨询中心主任石风友先生作客法学院101教室, 为广大师生做了一场题为“基于土地流转与房屋买卖的物权变动”的学术报告。报告由山东大学法学院秦伟副教授主持。
正式报告开始前,石风友主任介绍了自己的一些情况,他从事土地工作近20年,对土地有着深厚的感情,接着又向同学们介绍了自己一些学习、工作及研究的经验。
石风友主任首先以我国伟大诗人艾青的一首诗《我爱这土地》为开场白引入土地话题。他认为:无论从历史还是现实看,土地政策已经是我国三大基本国策之一,要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实现发展经济与保护耕地的统一,确保粮食生产安全。 石主任接着给同学们举了典故,90年代环境与发展大会上提出的环境保护与粮食生产的关系。
石主任又用一组数字说明我国土地形势的严峻:2004年以前,我国东西南北区域发展不平衡,开发区热潮兴起, 新建开发区6040个,46个大学城,309个高尔夫球场,在此过程中,违法行为层出不穷,违法案件每年十几万起。
随后,石主任向我们重点介绍了物权变动的概念及原因,指出了物权变动是物权的动态现象,是当事人之间对于物的归属和分配的法律变化。物权变动的原因主要是基于合同行为引起的。石主任接着还举了两个生动的例子让同学们更好的了解物权的变动。同时指出:在发生物权变动时,物权变动原因和物权变动结果二者生效的依据是不同的,物权生效的原因是基于合同法,物权变动的结果是基于物权法。原因行为的成立不依据物权变动为必要条件。登记行为是物权变动的公示要件,物权变动公示之时就是物权成立之时。
接着,石主任又对土地征收和征用的问题做了自己的阐述,临时用地也存在用和还的问题,这些也属于地役权的范畴。接着石主任又和大家探讨了几个案例。
最后,石主任引用管子的一句话:“地者,万物之本源,诸生之根也”说明了土地与人类等万物生灵的密切关系。接着又引用美国经济学家索斯茨的《穷人的经济学》中的一句话:世界上大多数是贫穷人口,而穷人当中大多以农业为生机,只要懂得许多农业的道理,就能懂得大多经济学道理,懂得了穷人的道理。这告诫了我们要对农民与土地予以高度关注。
石主任对当今我国的农业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看法:他认为农业的现代化才是真正的现代化,要重视农业,取消对农业的歧视,对农业要进行人力资源的投资和教育,提高单位产值。
报告结束后,石主任耐心的对同学们的提问一一做答。秦伟副教授对石主任提到的一些案例做了精彩的点评,并希望石主任以后能多来山东大学做学术交流活动。报告在广大师生热烈的掌声中结束。
[学术交流中心 杜慧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