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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左卫民教授学术报告综述
作者:山东大学法学院        发布时间:2007-10-23        阅读量:

10227:00,全国第四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四川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左卫民教授在法学院101学术报告厅作了一场题为实证研究与中国刑事诉讼改革――以侦查程序为主要例子的学术报告。该报告由周长军教授主持。

    左教授首先解释了把实证研究与中国刑事诉讼改革相结合的原因。一是中国的刑事诉讼改革尽管有很多学者在研究、讲述,但运用实证研究范式的并不多;二是中国的法学研究尤其是刑事诉讼法的研究应当转变既有的研究范式。运用新的实证研究范式研究刑事诉讼,对中国刑事诉讼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方向会有新的认识。

    接下来,左教授主要从为何进行实证研究和实证成果与改革启示两个方面进行了论述。

    首先,在为何需要实证研究方面,左教授提出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既有的理论研究范式对刑事诉讼的现实问题关注不足。左教授着重介绍了三种既有的理论研究范式,即注释法学,比较法学和新意识形态法学。并且指出,这三种研究范式现在和将来都有其存在的价值和积极意义,但是并不能全面、深刻地关注与把握中国的现实,不能充分地回应刑事司法实践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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