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快讯

首页 -- 新闻快讯 -- 正文

我院刘浩副研究员获选国际公约学术项目个人专家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0-19        阅读量:

2021年10月16日,1995年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关于被盗或者非法出口文物公约》秘书处通过并批准山东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学研究所刘浩副研究员成为该公约学术项目个人专家。



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关于被盗或者非法出口文物公约》于1995年6月24日签订,1998年7月1日生效。1997年5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向国际统一私法协会交存加入书,并立足中国国情与中国被盗或非法进出口文物的现实情况,做出了保留声明。1998年7月1日起,该公约对中国生效。此外,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关于被盗或者非法出口文物公约》秘书处定期组织相关科研院校、学术机构和个人专家围绕文化遗产的国际保护、打击非法贩运文化财产、公约的私法救济、文物保护与私权平衡、时效限制的突破、文物征集(购)、尽职调查、艺术品交易市场中的灰色地带、公约与公民社会责任、公约监督机制、文物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等议题召开国际会议和专题学术研讨,旨在促进世界各国对非法贩运文化财产等相关问题的认识和重视,积极发挥公约的社会作用。

刘浩副研究员主要从事国际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跨国追索海外流失文物、艺术品投资的法律风险防范、跨国文物犯罪的理论与实践等学术研究,现已公开出版专著《文物大浩劫:中国对日本追索战时劫掠文物的综合研究》;《流失文物争夺战:当代跨国文物追索的实证研究》,在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Cultural Property, Art, Antiquity and Law, Antiquity等国际文化遗产法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数篇。近年来多次深度参与中国国家文物局就海外流失文物追索的法律工作,为海外流失文物追索提供法律建议与政策咨询,屡次提交内参报告均获部级领导采纳与批示。

在教学方面,刘浩副研究员将充分利用个人专家的身份,重点关注国际文化遗产法的课程开发与跨学科研究方法的综合运用,其目的旨在充分利用国际法学、考古学、艺术学、伦理学、历史学、人类学、管理学等人文社会学科的相关理论,进一步地展开专业教学与学术研究。在此基础上,他将依托山东大学法学院法学优势平台,逐步同公约秘书处、国外学术机构就公约的相关议题进行广泛交流,参加公约组织的国际会议,并召集其他个人专家就涉及公约相关的前沿问题展开研讨,为日后搭建起常态化的学术交流机制奠定前期基础,以期拓展山东大学法学院多元化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新格局。

版权所有:山东大学法学院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lawschoolwangzhan@163.com

地址:青岛市即墨区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青岛校区     邮编266237

          济南市历城区洪家楼5号山东大学洪家楼校区    邮编250100

版权所有:山东大学法学院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lawschoolwangzhan@163.com

地址:青岛市即墨区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青岛校区     邮编266237

          济南市历城区洪家楼5号山东大学洪家楼校区    邮编2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