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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百廿校庆学术活动之“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特色化会议”成功召开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9-13        阅读量:

2021年9月11日,山东大学百廿校庆学术活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特色化会议在青岛举办。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法学会会长、中国国际私法学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黄进教授,山东大学(青岛)常务副校长韩建新,武汉大学国际法治研究院院长、国际法研究所所长肖永平教授等40余名专家、学者以及实务界人士参加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山东大学法学院主办,北京市金杜(济南)律师事务所协办。



开幕式由山东大学(青岛)人事处处长、山东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于向明主持。山东大学(青岛)常务副校长韩建新对各位参会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随后介绍了山东大学的办学情况特别是法学学科复办四十一年来取得的成绩,希望通过本次会议的研讨,为扎实推进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人才培养工作,为服务国家的高水平对外开放贡献力量。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法学会会长、中国国际私法学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黄进教授在致辞中肯定了山东大学法学院在当前国际背景下主办此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特色化会议的重要意义,并强调应当在准确理解和把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内涵的基础上,深入研讨其特色化发展。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周长军教授总结了山东大学法学院长期以来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特色化方面进行的积极探索及取得的成效,并介绍了法学院近期与一些涉外律师和青岛海事法院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特色化方面分别合作开展的新探索。北京市金杜(济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任战江律师在致辞中指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对外开放事业的重要保障,期望与法学院校开展更多的探讨与合作,共同为建设高水平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贡献力量。



武汉大学国际法治研究院院长、国际法研究所所长肖永平教授主持了第一环节的研讨。黄进教授指出,涉外法治人才的具体培养工作应坚持五个结合,即本科教育与研究生教育结合、知识理论传授与实践培养结合、国内培养与国际培养结合、国内法教育与国际法教育结合,以及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结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常务副书记、副院长杜焕芳教授认为,国际公法人才紧缺、国内高校培养模式同质化、保障机制尚不健全是当前高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普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完善建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山东分会秘书长助理马瑞萍就贸仲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方面的主要做法和理念进行了介绍。山东钢铁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董立志以《打造世界一流企业呼唤一流涉外法治人才》为题分析了企业涉外法治工作存在的痛点与解决方案。北京市金杜(济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蔡海东律师提出,涉外法治人才须具备国际化视野,了解境外主要国家的法律制度,关注相关争端的最新发展。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海燕教授介绍了山东大学法学院的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情况,并就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应如何体现特色化这一主题同与会嘉宾进行探讨。山东大学法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黄世席教授提出,国际公法和国际经济法的研究都以国际关系理论为依托,而该理论在国际法专业现行课程体系中缺位,因而建议在研究生课程中加入国际关系理论课程。

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周长军教授主持了第二环节的研讨。肖永平教授对“涉外法”与“国际法”两个概念进行了厘清,认为应当将“国际法”作为一级学科,并介绍了武汉大学法学院在这方面进行的探索。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院长初北平教授认为,不仅要设立国际法一级学科,也应当设立国际法专业,同时指出设立国际法一级学科不存在范围过窄的问题。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彭岳教授表达了对设立国际法一级学科的看法,同时也指出了其中存在的复杂问题,并介绍了南京大学法学院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历史与现状。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志国律师从用人单位与实务角度发表了对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看法并提出了相关建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戴月律师指出,当下涉外法治人才在大城市发展面临的现实问题,并从律所角度提出推动解决这些问题的措施,同时对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提出了建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常务副书记、副院长杜焕芳教授主持了第三环节的研讨。华东政法大学党委书记杜涛教授介绍了华东政法大学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方面的具体情况和发展前景。外交学院国际法系主任许军珂教授阐释了涉外法治人才的含义,并分析了当今涉外法治人才建设具有紧迫的现实需要。厦门大学法学院国际法教研室主任韩秀丽教授梳理了学界对于如何界定“涉外法治”概念的不同观点,并介绍了厦门大学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方面的国际化培养模式和特色化教育平台。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董跃教授介绍了所在学院回应国家战略需求的“一核五柱”法学本科中外合作培养模式。青岛仲裁委员会田有赫副主任分析了涉外仲裁领域对专业人才的需求情况。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勇律师从实务角度探讨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理论与基础。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满洪杰教授介绍了山东大学法学院在学生国际化交流方面的基本情况。

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周长军教授作会议总结,认为本次会议的讨论视角多元,成果丰硕,对参会专家学者和实务界人士发表的真知灼见再次表达了感谢。


文/李杰

图/文弘

审核/黄世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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