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的决定》。我院3项成果获奖,其中二等奖2项,三等奖1项。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是教育部为表彰奖励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取得的突出成绩,鼓励高校科研人员严谨治学、勇于创新、铸造精品,展示高校社科界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大理论与实践成果,推动高校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重大举措。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于1995年设立,每三年评选一次,迄今已评选了八届,共有5667项优秀成果获奖。由于组织严密、程序公正,历届获奖成果都具有较高的公信力和影响力,高校普遍将其视为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最高奖项。
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共评选产生奖励成果1539项,其中:著作论文奖1241项,含一等奖152项、二等奖783项、三等奖306项;咨询服务报告奖77项,含一等奖10项、二等奖47项、三等奖20项;普及读物奖20项;青年成果奖201项。著作论文奖和咨询服务报告奖特等奖空缺。
据悉,本届我校共有20项科研成果获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获奖数量实现新突破。其中,著作论文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13项、三等奖2项,青年成果奖4项。
第八届教育部高等学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我院获奖名单
文/严杰
审核/李忠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