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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纪文研究员讲述中国环境法治的转型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2-15        阅读量:

12月14日,山东大学法学学科复办四十周年博士生高端讲坛第六期于线上举办,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研究员做了题为“中国环境法治的转型”的报告。讲座由法学院张式军教授主持,山东建筑大学法学院刘国涛教授与海南大学法学院王秀卫教授担任与谈人。


 

常纪文研究员从中国环境治理体系的转型谈起,指出中国环境治理体系正从以点源环境问题为环境管理对象的制度模式转向区域环境风险控制与点源环境问题防治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同时,以行政管制为主的规范模式也正在向国家治理的规范模式转变。



随后,常纪文研究员总结了新时代生态文明政策和制度体系发展的新特点和新内涵。新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格局上,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和制度进入“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治理方式上,结合中国国情,依靠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和环境污染防治专项督查“三大法宝”;机制上,摒弃“一刀切”式生态环境监管方式,长效机制和常态机制正在形成。与新特点相匹配,新内涵则体现在政策和制度的体系、内容、调整方法、手段、目标和模式六个方面。

关于“十四五”时期生态文明政策和制度体系建设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常纪文研究员认为在目标方面,需要全面深入体现生态文明理念;在建设方面,尚存国家立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空白;在创新方面,需要加强引导和激励相结合的方法创新工作。

最后,常纪文研究员从意识、思路、党内法规、措施、重点、改革六个层面提出了“十四五”时期完善生态文明政策和制度体系的思路,即需要确立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和法律规矩,通过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措施严格常态化执法监管,跳出生态环保政策体系看其创新和完善。



与谈环节,王秀卫教授认为环境治理的转型与社会的转型紧密结合,并从理念、立法、行政、司法四个方面分享了自己的心得体会。刘国涛教授认为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应该发挥更多的作用,并与常纪文研究员进一步探讨了环境资源法是否被边缘化这一问题。最后,张式军教授对常纪文研究员表示了诚挚的感谢,常纪文研究员极具创新性的报告为与会师生带来了新的思考。

 

常纪文,现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常务理事,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委员会专家,原国家海洋局法律顾问,最高人民法院环境审判咨询专家。参与2014年G77+中国气候变化会议、2015年巴黎气候变化智库会议和2019年“一带一路”巴黎论坛。

参与《物权法》《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立法工作,参与《中国的法治建设》白皮书的起草工作。先后出版《生态文明的前沿政策和法律问题》等著作7部,主编《环境法学》《国际环境法学》等著作10余部,在《法学研究》《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美国国际法期刊》等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环境政策和法律论文420余篇。有关学术研究成果被《自然》杂志、美国《时代周刊》等报道。

2010年9月当选为首届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2011年获得十大感动社区人物称号。因在环境保护党政同责领域的法学研究贡献,2016年7月获得全国人大环资委、环境保护部等授予的“绿色中国年度人物”(2014-2015)称号。2017年8月获得中国社会科学院首届十大杰出法学博士后提名奖。





 

/陈明昕

/文弘

审核/张式军

编辑/史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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