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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新强教授评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年修订)》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2-11        阅读量:

2020年12月8日,山东大学法学学科复办四十周年校友论坛第二期在华岗苑北楼举办。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孙新强教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年修订)》评析”为题做了一场精彩的报告。讲座由法学院张平华教授主持。

                     


孙新强教授首先以《著作权法》第二条、第三条为例详细介绍了法律修订时候的用语规范和逻辑问题。

其次,孙新强教授强调了著作权制度中的法律移植和法律本土化问题。例如,关于著作权的归属,《著作权法》第十一条移植了英美法上的“雇佣作品原则”或“视为作者原则”——雇员创作的作品,雇主享有权利,不是依赖于雇员权利的转让,而是基于法律拟制,雇主成为了作者,原始取得了著作权。孙新强教授指出《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第十一项具有深厚的人文关怀,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

                     


讲座的最后,主持人张平华教授对孙新强教授的报告给予了高度评价,建议同学们未来学术研究中正确处理民法思维和知识产权法思维的分离和结合关系,对法律解读保持审慎的批判。

孙新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长聘教授、二级岗)、博士生导师,中美富布莱特学者(1998-1999)。现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法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委员、美国法研究中心主任、国际法研究中心名誉主任。专著多部,其中《法典的理性——美国统一商法典法理思想研究》(山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为国内首部研究美国统一商法典文献;译著10多部,其中《美国统一商法典》翻译影响深远;论文数十篇,刊于国内外学术名刊。





/罗程文

/和悦

审核/张平华

编辑/史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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