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2日,山东大学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系列学术活动——第四次法官实务讲堂于法学院华岗苑北楼526室成功举办,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赵贵龙以“中国司法改革的过去、现在和未来:法院话题”为题做了一场精彩报告。讲座由法学院副院长郑智航教授主持。
首先,赵贵龙博士认为,几千年来中国传统诉讼具有明显的行政结构主义特征。审判权隶属于行政权,司法职能是行政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诉讼结构没有独立存在的空间,这种行政结构主义诉讼模式是一种融合性结构,发挥着统治型治理功能。
其次,赵贵龙博士详细介绍了中国司法改革运动和中国法院的革命问题,其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的司法改革运动,确立了党和政府对司法机关从政治上、组织上、思想上的绝对领导,为即将到来的大规模的国家建设创造了一定条件。
再次,在对司法改革四十年与中国法院的转型问题进行回顾后,赵贵龙博士从共识性评述角度探讨了法官员额、司法责任、职业保障、司法综合配套制度、以审判为中心等五个方面的改革内容。
最后,纵观漫长的中国司法制度发展历程,赵贵龙博士认为,中国的司法改革应迈向以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求、以审判中心主义为制度特征、以法官员额制为集体依托的司法结构主义之路,从而将中国司法制度改革推向一个崭新的阶段。
郑智航教授对赵贵龙博士的讲座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并鼓励同学们广泛阅读,关心实务,使同学们加深了对本次讲座的理解。
赵贵龙,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第一届山东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山东大学法硕合作导师,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博士候选人。在全国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80余篇,著有《司法的创新与诠释》、《中国历代监察制度》等多部专著,获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三十周年突出贡献金奖等各类学术奖励100余项。参加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的系统研究》、《中国宪法学文献整理与研究》等多个课题的研究工作。
文/胡广文
图/文弘
审核/郑智航
编辑/史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