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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与未成年人保护研讨会成功召开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6-02        阅读量:


2020年6月1日,在“六一”儿童节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民法典与未成年人保护研讨会”以腾讯会议的形式在线上成功举办。本次研讨会由山东省法学会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山东省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共同主办,会议主题是“《民法典》: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山东省社科联副主席张宏明,山东大学青岛校区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兼法学院党委书记杜言敏,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周长军,山东省法学会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会长、山东省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会长、山东省妇联兼职副主席、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丽萍,共青团山东省委维护青少年权益部部长陈玉娟,山东省法学会一级调研员、综合部主任孙炳瑞,青岛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蔡颖雯,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罗莹等领导和专家莅临会议,来自全省社科联、共青团、妇联、民政、法院、律师事务所等部门的专家,以及山东大学、青岛大学、济南大学、鲁东大学、烟台大学、山东财经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政法学院等高等院校的学者80余人参加了会议。

东省法学会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会长、山东省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会长、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丽萍主持了开幕式。山东省社科联副主席张宏明,山东大学青岛校区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兼法学院党委书记杜言敏,共青团山东省委维护青少年权益部部长陈玉娟,山东省法学会综合部主任孙炳瑞分别致辞。

张宏明主席代表山东省社科联致辞。他代表省社科联对这次研讨会的召开表示了衷心的祝贺,也向长期以来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专家学者们送上深深的敬意。张主席提出三点了建议和要求:第一,加强对民法典的普及阐释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学习法学讲授法学的专家学者,要身体力行到农村去、到社区去,扎实开展民法典的普及工作,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将“学问写进群众心坎里”,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自身必须遵守的法典,以逐步形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培养解决问题依靠法律的意识和能力。第二,加强对民事法律制度的理论研究。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在民法典实施过程中,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实践中遇到的新问题,依然会遇到需要研究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希望各位专家学者要以人民为中心,坚定文化自信、把握时代脉搏、聆听时代声音,立足我国新时代的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继续加强对民事法律制度的理论研究,为有效实施民法典、发展我国民事法律制度提供理念支撑。第三,加强家庭教育。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需要党委政府社会的共同努力,更是未成年人成长的家庭必须的职责义务。未成年人的成长特点规律,决定了他们对于家庭成员特别是父母亲的依附关系。有研究表明,家庭成员特别是父母亲人文素养的高低在相当大程度上决定了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与否与社会适应力的高低。到群众中去开展家庭教育志愿服务既是提高未成年人父母亲人文素养的好路径,也是实施好民法典的重要措施之一。本次研讨会是今年山东省社科普及周的重要活动之一,省社科联将在去年开展以家庭教育为主要内容社科普及志愿服务的基础上,继续加大组织专家学者志愿服务群众的活动,希望与会的专家学者踊跃参加,共同为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发出自己的光和热。

杜言敏书记代表山东大学青岛校区和法学院向研讨会表达了祝贺。他说,《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公民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未成年人是祖国的希望、民族的未来,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民法典为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构筑了一系列的法律制度,本次研讨会紧紧围绕民法典中的未成年人保护制度进行研讨意义重大。他还向与会嘉宾介绍了山东大学青岛校区以及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大学法学学科恢复办学40周年系列活动。

陈玉娟部长的致辞充分肯定了本次研讨会的形式和内容;团省委一直与政法部门、司法机关、教育部门、法学会密切合作,立足共青团职能定位,坚持法治化、组织化、社会化工作方向,积极协调社会各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关爱保护青少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识;学习好、贯彻好、宣传好《民法典》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孙炳瑞主任在致辞中肯定了山东省法学会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山东省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在加强学会凝聚力、组织学术会议、转化学术研究成果、服务山东法治建议等方面所发挥的积极作用。

王丽萍会长特别说明了本次研讨会的特殊时代背景:“六一”儿童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第一部《民法典》以及新冠肺炎疫情。《民法典》通过的第二天,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了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部署民法典的普法工作、阐释好民法典以及加强民法典理论研究。本次研讨会迅速响应中央精神,是实践“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的一项重要举措。此外,在全国人民万众一心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斗争中,未成年人也经历了一段特殊的时期,亲眼目睹了中国人民众志成城、迎难而上、共克时艰的伟大壮举,并且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支持这场抗疫。未成年人既是实现我国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经历者、见证者,更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生力军。“少年强则国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对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至关重要,这也凸显出本次研讨会的重要性。

开幕式之后,本次大会全体人员在腾讯会议间以屏幕截图的方式进行“合影”留念。

   


随后大会进入第二阶段---学术研讨阶段。本阶段分为第一、第二两个单元进行。第一单元由山东省法学会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秘书长、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侯艳芳主持。王丽萍教授,以“《民法典》对未成年人保护的理念及制度框架”为主题,从十个方面提纲挈领地对《民法典》中对未成年人保护的理念及制度框架进行了宏观视角上的梳理。山东省法学会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鲁东大学问题青少年教育矫正研究院院长、博士生导师苏春景以教授“《民法典》视域下未成年人保护的立法教育观”为主题,详细阐述了以个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五域融合、相辅相成的立体教育观。青岛大学法学院院长蔡颖雯教授针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保护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强调了应加强针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制度的创新和调整。山东政法学院民商法学院教授李燕就“未成年人医疗健康权益保护问题”,对未成年人的医疗决定权进行了详细阐述。山东省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烟台大学法学院范李瑛教授以“离婚后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与探望”为主题,对代孕母的探望权、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探望权、未成年子女应作为探望权的主体及探望权的中止情形进行了深入探讨。

学术研讨的第二单元由山东省法学会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苏春景教授主持。济南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高云鹏以“从父母共同抚养的角度谈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为主题进行了发言,探讨了父亲职责的重要性与可能性以及父母之间相互协作的抚育分工模式。山东信如律师事务所主任闫信如从“未成年人打赏主播案”这一案例入手,从实务角度阐述了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进行保护的重要性。山东女子学院社会工作专业教研室主任赵记辉副教授以“未成年人保护的社区预防与保护”为主题,分享了对于困境儿童的多层保护机制和预防性干预问题。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董文博士聚焦于“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制度与未成年人财产权益保护”,对于不满8周岁未成年人纯获利益行为的法律效力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山东师范大学讲师翟甜甜博士详细解析了《民法典》中收养制度的变化,阐述了《民法典》中关于收养制度规定的亮点和不足。

之后的点评发言阶段由山东省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范李瑛教授主持。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罗莹,山东省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康娜,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谢慧,结合社会现实和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对各位专家学者的发言逐一进行了精彩点评。

研讨会闭幕式山东省法学会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张行进主持,范李瑛教授作大会总结,王丽萍会长再次向出席会议的领导、专家和学者们,以及支持本次研讨会的山东省社科联、山东省法学会、共青团山东省委、山东省妇联、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司法厅、山东大学等单位的大力支持表达了诚挚的谢意。

《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民法典》,5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一系列的要求。本次研讨会在我国《民法典》颁布后,积极响应中央要求,从法学理论和法律实务相结合的角度,聚焦《民法典》中与未成年健康成长有关的法律制度,进行了法学与社会学、民法与刑法的跨领域、跨学科的探讨与交流。研讨会凝聚了法律职业共同体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集体智慧,对于促进我省未成年人保护研究,宣传普及《民法典》、准确把握《民法典》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理念与具体制度,加强对于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均具有重要意义。本次线上研讨会作为山东省法学会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山东省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送给孩子们“六一”儿童节的特殊礼物,祝福他们健康成长,早日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


                                      

/王丽萍

/张玉婷

审核/康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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