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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韩秀丽教授讲述在保护与限制之间的投资法治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4-27        阅读量:

2019年4月26日,厦门大学法学院韩秀丽教授受邀来到山东大学青岛校区为法学院师生带来了一场题为“在保护与限制之间的投资法治--《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解读”的学术讲座。讲座由法学院黄世席教授主持,刘俊霞博士参与了评议。

2019年3月1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对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促进外商投资,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规范外商投资管理,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具有重要作用。基于此背景,本次讲座中韩秀丽教授从宏观投资法治的视角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进行深入解读。韩秀丽教授还从具体细则出发对《外商投资法》的修改历程进行了详尽介绍。

韩秀丽教授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外商投资法》法律性质的本质不同、制定外商投资法的现实需要、表达的投资法治精神、技术层面等维度对《外商投资法》进行了解读。

何谓法治?何谓投资法治?韩秀丽教授对法治与投资法治进行了要义分析。另,韩秀丽教授指出,对政府权力的限制和保护为《外商投资法》内容特色之一,可从各个具体条款进行考察。在限制层面,一是改变管理模式以限制政府权力,此为新法亮点之一。同时还涵括对外资征收限制、保障外资投资收益的转移自由、不得强制技术转让等。在保护层面,则涉及到政府审查外商并购、对外商投资的反垄断审查等权力内容。

《外商投资法》对外国投资者私人权益的保护和限制问题是本次讲座的重点内容之一,韩秀丽教授从保护和限制两个方面,结合立法依据、立法目的、具体法条对之作了充分阐明。投资法治服务于国家可持续发展,具有不可磨灭的重要意义。

黄世席教授对此次讲座进行了总结。刘俊霞博士围绕讲座主题作了精彩评议,他建议同学们可以小见大,进一步作出学术性的深入思考。在讲座的互动环节,韩秀丽教授与同学们一起探讨了对外国投资者的具体保护措施、维护社会公正利益与外商投资保护联系等问题。此次讲座,韩秀丽教授以投资法治视角解读《外商投资法》,带给与会者诸多启发性思考,奉献了一场学术盛宴。

 


 


       韩秀丽,厦门大学法学院国际法专业教授、博士生导师。2011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15年7月受聘为最高人民法院“一带一路”及涉外海商事审判专家。兼任中国法学会WTO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理事、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国际法协会(ILA)会员。先后主持过司法部、教育部及国家社科基金课题。先后在纽约大学法学院、德国马克斯普朗克比较公法及国际研究所、南非斯坦陵布什大学中国法中心、南非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

 

文/陆叶  图/袁嘉昕

审核人:黄世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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