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下午18:00,荷兰乌特勒支大学助理教授Machiko Kanetake博士在山东大学青岛校区振声苑为法学院师生做了题为“杀人机器人——国际法视角”的学术讲座。讲座由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沈伟教授和李叶丹博士主持,田立博士出席了本次讲座。
讲座开始,沈伟院长向同学们介绍了Machiko Kanetake博士的教育背景和主要研究成果,并代表法学院向Machiko Kanetake博士赠送了山东大学纪念品。
接下来, Machiko Kanetake博士分别围绕“杀人机器人的伦理和政治问题”、“传统国际法框架下合法性问题”及“新国际法框架下合法性问题”三个部分展开了此次专题讲座。
第一部分,Machiko Kanetake博士通过展示机器人题材的灾难电影图片和视频引出今天的主题——杀人机器人,并以“从伦理和政治角度来看,杀人机器人是否应该被禁止”这个问题引发在场师生深入思考和讨论。其中来自2014级法律英语班的孟令涛同学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杀人机器人只是一种工具,我们应该禁止的是不恰当地应用杀人机器人而非此工具本身。随后,有观众从“情感”的角度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她指出因为人类更容易被情感影响,所以在利用武器伤害的时候比机器人更怕犯错,因而会在使用时更为小心。
第二部分,Machiko Kanetake博士介绍了传统国际法合法性的框架。她指出传统国际法框架只关注人身搏斗等形式,没有将生化武器等武器纳入国际法规制范围。同时结合相关国际法条款介绍了国际法合法性框架的三个原则,即禁止无必要伤害原则,区分原则,比例原则。
第三部分,Machiko Kanetake博士介绍了新国际法合法性的框架。她给出了“Autonomous”一词的概念,即一旦被激活,就可以选择和攻击目标而无需操作员的进一步干预的武器系统,这也是如杀人机器人等新型武器较传统武器的不同之处。随后,她讲述了各国对涉及杀人机器人问题的法律规制的不同态度,从而得出在此问题上并无定论的现状。
在接下来的互动环节中,沈院长就前后内容的相关性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即传统武器为人为所操控,因此仅仅是伤害活动的客体,而杀人机器人等具有自主性质的武器并无人为干预因而具有很大自主性,所以是伤害活动的主体。以传统武器为基础来研究杀人机器人等新型武器,此过渡的相关性值得我们进一步商榷。
随后,同学们纷纷踊跃提问,Machiko Kanetake博士分别进行了细致解答。讲座现场气氛热烈,同学们表示在这次讲座中获益颇多。李叶丹博士最后作出了简要总结并对Machiko Kanetake博士的造访表示感谢。本场学术讲座在大家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主讲人简介
讲座嘉宾简介:
Machiko Kanetake博士是荷兰乌特勒支大学国际公法助理教授和国际公法硕士课程负责人。Machiko的研究方向为国际安全法以及国家法和国际法之间边缘区域分析。她特别关注以下领域:国际层面、欧盟和国家层面的经济制裁和两用物项出口管制问题; 联合国安理会权力的行使与国内法律秩序之间的互动; 国内法院参与的联合国人权条约监督机构采纳的文件; 非约束性国际文件的国内适用。
Machiko在日本京都大学取得博士学位,在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LSE)和英国谢菲尔德大学取得法学硕士学位。她曾担任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的博士后研究员和讲师(2011-2014),美国纽约大学(NYU)法学院全球研究员项目访问博士研究员(2010-2011),悉尼大学访问研究员(2012),哈佛大学法学院人权项目访问研究员(2014- 2015),伦敦国王学院Dickson Poon法学院跨国法律研究所访问学者(2015)。
同时,Machiko为Leide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以及Security and Human Rights Journal的编辑委员会成员。
(文/万婷婷 图/衣晓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