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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岗教授来我院讲授比较物权法课程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0-30        阅读量:


  2018年10月8日至10月18日,来自南非斯坦陵布什大学资深研究员、阿伯丁大学荣休教授Cornelius Van Der Merwe为我院本科生、研究生讲授了比较物权法。

  本次授课共计两周,总共分为八次课,每次2小时,共计16课时。第一节课,教授为同学们介绍了法律中的一些基本概念,让同学们对法律的性质、意义等有了初步的理解。第二节课,教授为同学们介绍了民法与普通法的起源及分布,以及民法与普通法的基本区别。第三节课,教授通过生动形象的例子和通俗易懂的语言阐述了何为财产,以及英国的物权法中包含了哪些财产。第四节课,教授围绕物权展开,解释了物权的定义,并讨论了拾得遗失物的问题,其中,通过对南非、日本、英国三个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比较,展示了不同国家的特点。第五节课,教授以组装机动车以及许多国家的真实案例为例,带领同学一起讨论添附和加工对取得动产所有权的影响。第六节课,教授通过了多样的案例,与同学们讨论了当权利受到侵害时如何寻求救济的手段,并讲述了关于服从的基本规则。第七节课,教授讲述了抵押按揭问题,介绍了共管公寓以及共管权法中的几个问题,包括执行和管理,以及中国共管制度下停车位和车库的分配。最后一节课,教授介绍了南非的争端解决方式,分析了各自的利弊,并做了课程的总结。

总体来说,教授以罗马法中的物权法发展脉络作为基础,讲授了罗马法中的物权传统概念如何随着时代发展而发生变化,涵盖大陆法系、普通法法系的区分,财产法概念,不动产,遗拾物,抵押物,地役权等12部分内容。包括大陆法系与普通法系的起源和分布、大陆法系与普通法系的区别、混合法系、物权法中的财产法概念、不动产、遗失物、物的继受取得等。课程结束后,CORNELIUS教授还给大家分发了从南非带来的茶包,并和大家合影留念,同学们都表示此次课程另他们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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