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5日上午八点半,苏州市吴中区纪检监察干部法律知识更新培训班在振声苑S213教室举行,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李忠夏教授、苏州市吴中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史才林出席了开班仪式。
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李忠夏教授首先致辞。李忠夏副院长首先对来自吴中区纪委的纪检监察干部表示了热烈的欢迎,随后介绍了山东大学法学院的历史、概况、优势学科以及在全国同类学科中的排名。李忠夏副院长还从监察体制改革的角度谈了举办本次培训的意义,着重强调了在改革的背景下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知识更新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吴中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史才林同志随后致辞。史书记首先对山东大学法学院承办本次培训班表示了感谢,随后对参加培训的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认识学习培训的重要性;二是提升学习能力,切实做到学以致用、融会贯通;三是严明纪律、强化管理,确保培训任务圆满顺利完成。
开班仪式结束后,李忠夏副院长做了题为“国家监察委的宪法定性、功能定位与正当程序”的首场讲座。
苏州市吴中区纪检监察干部知识更新培训班是在监察体制改革的背景下,为适应纪检监察干部对相关知识更新的需求而举办的,整个培训期限为5天,法学院李忠夏教授、侯艳芳教授、周静副教授、冯俊伟副教授、黄士元副教授参加了本期培训班的授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