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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宋丽华法官在我院作讲座
作者:法学院网站        发布时间:2018-04-10        阅读量:

  4月10日晚6点,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宋丽华法官应邀来我院作讲座。在山东大学青岛校区振声苑E204教室,宋法官为我院师生带来了一场主题为“亲历司法:法官、律师和法律共同体”学术讲座。讲座由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沈伟教授主持。
  沈院长首先代表学院和法学院老师同学向宋法官的到来表示感谢,并介绍了宋法官有着二十年的民商事和经济犯罪案件的审判经验。沈院长还向同学们介绍了卓越法律人职业规划和法学学习系列讲座的初衷,通过系列讲座,同学们可以对法律人共同体中的各个主要行业和职业有所了解,及早规划自己的法律生涯,及早在校做必要的准备,为自己投入法律职业学术准备和知识积累。
  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讲座正式开始。宋法官介绍到以“亲历司法”为讲座主题,是希望为同学们带来真实的法官工作经验。为此,宋法官计划分别就法官、法官视角下的出庭律师以及法律共同体做了详细讲述。
  谈到法官的职业感悟时,宋法官讲到,她个人认为法官是养正、养智、养情怀。养正是指法官总是面对问题社会,面对社会的阴暗面,是一群在黑暗中寻找光明的人,在做法官的过程中会培养出浩然正气;养智是指社会中的案件、纠纷对法官的能力是一个挑战,做法官是具有挑战性的工作,同时形形色色的案件也会使法官大开眼界;养情怀是指法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特别是婚姻家庭类的民事案件和严重的刑事案件时,见过人间悲喜,人聚人散,故而会常怀悲悯之心。
说到法官的职业特点,宋法官总结到:1、收入不高,责任重大;即所谓“民事无小事,刑事是重点,商事是热点”。民事无小事是说老百姓的事都是大事,刑事是重点是说罪与无罪对一个人影响重大所以更需重视,商事是热点是指改革开放后新型商事纠纷多样化、标的额也大,更能引起人们注意。2、成长缓慢,空间不大。因为制度等各方面原因,新进入法院的毕业生成长过程较为缓慢,但在基层可以得到很大的锻炼。3、审级不同,职责不同。宋法官简要介绍了各级法院法官的主要职责。4、员额改革,前景美好。宋法官鼓励大家不要灰心,法官未来的前景肯定是越来越好。同时,宋法官还提到法官的职业修养,如品格、政治观、多元的知识结构,尤其强调了法官需要严谨的逻辑思维,法理思维和学科思维。
随后,宋法官以法官视角谈了对出庭律师的看法。律师出庭“三要”——吃透案情,讲好故事;深究证据,架构事实;组织语言,精准凝练。宋法官准备了大量详实的讲座内容,但因为时间有限,讲座只能在第二部分结束,也给同学们心中留下了小小的遗憾。
  在交流环节,同学就“庭审实质化”的改革方向与宋法官交流,宋法官耐心地以实际司法经验解答了同学的疑惑。有同学提问,“员额制改革后,法官权力变大,同案不同判,法官会否有压力?”宋法官解释到此类案件一般是存在于疑难案件,大量普通的案件不存在同案不同判。提到法官的责任时,宋法官也解释到,法官审理案件时,秉持公正正义之心,以深厚法学修养和司法经验,辅之以认真仔细的态度,结果就不会出现较大偏差,也不存在错案压力的情况。有同学提问处理一般民事案件和商事案件的思路是否会有不同,宋法官深入浅出地举例说明,一个普通的民事案件譬如婚姻家庭案件,涉及到更多的是社会伦理,而商事案件更偏重技术性,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契约自由。
  讲座尾声,沈院长简要总结了宋法官的讲座内容,再次强调法官群体对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性,鼓励同学们毕业后怀抱理想,投身司法审判工作。沈院长也代表同学们向宋丽华法官下班之后顾不得吃晚饭前来学校给同学们做了近两个小时的讲座,分享司法实践的心得表示由衷感谢。
  宋法官的精彩讲座开拓了同学们的视野,最后同学们最后再次以热烈的掌声表示感谢,并和宋丽华法官合影留念。








                                 文/吕启民  图/秦帅玉


主讲人简介: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 宋丽华 法官
  1999年7月-至今,工作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从事传统民事审判八年,经济职务犯罪审判九年,商事合同公司审判两年。
  承办过数百起民事案件,多次对基层法院进行过专题培训,撰写多篇课题、论文。
  1.译文:《合同法经济分析三十年之检讨:成功抑或失败?》(五万余字),发表于谢晖主编的国家级中文核心期刊《法律方法》第六卷;《美国的医疗过失审查委员会》,发表于《人民法院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十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判决》,发表于《司法理论与实务》;
  2.课题:《当前审理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省调研课题);《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赔偿标准》(省调研课题,发表于《山东审判》;《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培训提纲》,发表于《司法理论与实务》;《未成年人在校伤害赔偿案件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学理研究》(院年度调研课题);
  3.论文:《公司董事民事责任》发表于《市场秩序与公司法之完善》(主编 顾功耘)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经济法文集2000年卷》《物业公司损害赔偿责任研究》,获全省法院系统优秀论文三等奖。
  此外,审判过经济职务犯罪案件,承办上百余件经济职务犯罪案件,撰写过多篇论文、课题。
  1.课题:参与完成最高院重点调研课题《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省高院重点调研课题《渎职犯罪中的共犯、罪过以及损失赔偿》、《涉烟刑事案件的证据与量刑》、2014年带领刑事课题组成员共同执笔完成的三个调研课题。
  2.论文《诈骗,还是受贿?》《自诉,还是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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