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快讯

首页 -- 新闻快讯 -- 正文

南开大学法学院宋华琳教授来我院作学术报告
作者:法学院网站        发布时间:2017-04-25        阅读量:

  4月23日晚,南开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宋华琳教授在逸夫法学楼一楼会议室做了题为“政府规制的法律原理”的学术报告。讲座由姜峰副院长主持。郑智航教授参加了讲座。
  宋华琳教授首先辨析了“规制”的含义,认为“规制”与行政管理不同。规制主要适用于市场环境下市民与政府间的关系,由于存在行业垄断、负外部效应、信息不对称、不平等的议价能力等问题,政府规制有其必要性。随后,宋华琳基于英国、美国、德国等国家规制法的历史沿革,对比了发达国家规制法与中国规制法形成方式的不同,认为发达国家的规制法是从自由放任的市场向有规制的市场发展的,中国则是由全能型政府向规制型政府发展的,是“规制国家”的反向制度演进之路。接着,宋华琳介绍了中国行政规制体系及其形成,他认为中国的行政规制职能与一般行政管理职能、政策形成职能尚未分离,应提高中国行政规制的回应性、信息化程度和自主性。宋华琳还分析了合作规制的意义,合作规制以自律为方法、以沟通为前提,可以减轻立法负担,提高规制的可接受性。在提问环节,与会老师和在场学生进行了热烈讨论,宋教授对同学们提出的问题给出了中肯回答。




                                文/景凯东  图/商华菲

版权所有:山东大学法学院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lawschoolwangzhan@163.com

地址:青岛市即墨区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青岛校区     邮编266237

          济南市历城区洪家楼5号山东大学洪家楼校区    邮编250100

版权所有:山东大学法学院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lawschoolwangzhan@163.com

地址:青岛市即墨区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青岛校区     邮编266237

          济南市历城区洪家楼5号山东大学洪家楼校区    邮编2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