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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山东鑫士铭律师事务所签订教学实习基地合作协议
作者:法学院网站        发布时间:2017-04-02        阅读量:
  2017年3月31日上午,法学院院长沈伟教授走访了位于烟台市的山东鑫士铭律师事务所,与该所管理合伙人曲雯律师等进行了合作会谈,并一起代表双方签订了教学实习基地合作协议。鑫士铭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志刚等律师参加了工作会谈和签字仪式。
  曲雯律师首先欢迎沈伟院长一行的到访,介绍了该所的具体情况,表达了双方合作的优势和诚意,并希望通过建设教学实习基地协助山东大学法学院培养具有一定实践能力的法学专业人才,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法学院沈伟院长介绍了山东大学法学院的基本情况,强调教学实习基地建设是强化法学教育实践教学、培养法科学生法律实践技能的重要途径,通过加强高校与司法实践部门之间的联系,提升法学院在读学生的动手能力,以期更好地实现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
  双方还商议了未来在教学、项目合作和有关科研开展合作。本次教学实习基地建设协议的签订为促进双方进一步拓展合作领域,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奠定了良好基础。
  沈伟院长在烟台还会见了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的,工作在烟台市公检法司的部分校友,向他们介绍了山东大学法学院发展近况和搬迁青岛的情况。沈伟院长希望校友多支持法学院的工作,也多返母校母院,为母校母院的发展献策进言,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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