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快讯

首页 -- 新闻快讯 -- 正文

法学院与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签署教学实习基地建设合作协议
作者:法学院网站        发布时间:2017-03-18        阅读量:
  2017年3月17日下午,法学院院长沈伟、副院长张海燕一行走访了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济南总部,与该所首席合伙人张巧良律师等领导进行了合作会谈,并就教学实习基地建设签署了合作协议。康桥高级合伙人金荣奎、张作成、司志庆、仪江勇律师参加了工作会谈和签字仪式。
  康桥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张巧良律师首先欢迎沈伟院长一行的到访,介绍了该所的具体情况,表达了双方合作的优势和诚意,并希望通过建设教学实习基地协助学校培养具有较强实践能力的专业人才,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助、合作共赢。
  法学院沈伟院长介绍了山东大学法学院的基本情况,并强调教学实习基地建设是强化法学教育实践教学、培养法科学生法律实践技能的重要举措,通过加强高校与实践部门之间的联系,使得实践部门成为法学教育产品的供应者,以更好地实现人才培养目标。
  双方协议将在未来开展教学、项目合作和有关科研活动,包括学生教学实习、举办康桥冠名的法学系统高端论坛、设立康桥奖学金等举措。本次教学实习基地建设协议的签订为促进双方进一步拓展合作领域,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奠定了良好基础。


版权所有:山东大学法学院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lawschoolwangzhan@163.com

地址:青岛市即墨区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青岛校区     邮编266237

          济南市历城区洪家楼5号山东大学洪家楼校区    邮编250100

版权所有:山东大学法学院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lawschoolwangzhan@163.com

地址:青岛市即墨区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青岛校区     邮编266237

          济南市历城区洪家楼5号山东大学洪家楼校区    邮编2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