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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道授业,助力成长——2016年法学院实施本科新生导师制记实
作者:法学院网站        发布时间:2017-01-13        阅读量:

  根据学校综合改革方案和建设规划,青岛校区自2016级新生起试点书院制管理模式,面向全体本科生推行导师制,旨在从专业学习、科学研究以及职业发展等方面给予学生定点定向专人指导。
  法学院于2016年暑期开始筹备发展导师工作,拟定《给全体导师的一封信》,从导师职责、导师工作服务、青岛校区学生教育管理模式等方面进行了详细阐释。法学院教师积极响应,共计13位教师担任了2016级151名本科生发展导师,平均师生比为1:11.6。
一、工作概况
  为促进发展导师工作的顺利开展,学院从信息、制度、硬件等方面进行建设。
(一)信息建设
  法学院注重完善信息建设,以月份、学期、年度为单位分别对导师工作进行信息编纂、资料整理及存档。目前开展的信息建设主要包括《发展导师信息统计表》《师生交流信息月度统计表》《发展导师指导记录表》等内容。信息建设的完善,有利于充分掌握导师工作情况,及时了解师生诉求,查漏补缺,为工作的持续推进提供信息支持。
(二)制度建设
  法学院积极推进制度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师生交流室使用流程、师生交流室使用申请、发展导师指导记录、师生交流信息月度统计等制度的推行为导师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有鉴于青岛校区图书馆还在建设中,本科一年级新生学习参考书缺乏,法学院还专门安排将相关授课科目的参考书借调到青岛校区。图书馆吴红老师挑选了书籍,姜峰副院长专门开车将书运抵青岛校区。
(三)硬件建设
  法学院依托青岛校区硬件设施,不断改善硬件建设,旨在为师生交流提供良好的环境设施。师生交流室分两种格局,一是传统中式授徒讲学模式,师生在书案前席地而坐、论道谈艺;另一种是西式圆桌环绕式,师生围坐娓娓道来、教学平等。交流室中配备了换鞋凳、保温瓶等设施,为师生交流创造温馨环境。
二、具体落实
  在法学院全体老师的大力支持下,法学院发展导师工作从筹备到步入正轨,保持了良好的运行态势。自2016年9月份以来,13位发展导师通过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指导,师生见面会累计达15次,整理《发展导师指导记录表》15份,存档见面会照片60余张。
(一)交流的常态化
  法学院通过信息、制度、硬件等几个方面的建设推动了师生交流的常态化。导师们精心准备,以认真的态度、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发展指导工作当中,学生积极响应。学院、导师、学生之间沟通渠道通畅,师生交流趋于常态化。
(二)交流的多样化
  导师与学生的交流以书院为主要载体,同时也走出书院,走进食堂、走进校园、走进网络。师生交流的多样化丰富了导师制的内涵,在学业指导之余对学生的生活也发挥了积极影响。周长军教授特邀毕业校友参加导师见面会,安排毕业校友向学生介绍个人学习和职业规划经验。沈伟教授在2016年的最后一周专程到青岛校区,同王苗雨副书记、邹永厚老师一起和学生在食堂聚餐,鼓励同学们积极备考,并庆祝新年的到来。
(三)交流的有效性
  导师的传道授业有效助力学生成长,促进了学生的专业认知和学习规划,增进了学生对学校、学院的认可度与归属感,拉进了师生间的距离,在大学成长的初始阶段发挥了重要的引导作用。法学院将以此为契机,继续健全发展导师工作机制,促进学生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





                                             撰稿:永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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