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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参与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评估
作者:法学院网站        发布时间:2016-06-30        阅读量: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是中国政府制定的第二个国家人权计划。在《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实施过程中,山东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受邀参与了《中国人权事业进展白皮书》起草和撰写、中期评估以及终期评估等多项重要工作,本中心专家齐延平、李道军、满洪杰、郑智航等通过多种形式积极推进《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的落实,并获得了相关部门的高度好评。
  2016年1月,为了配合《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的实施和评估的需要,山东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齐延平教授应中宣部邀请,牵头成立了“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课题组。该课题组从犯罪嫌疑人的人身权利、被羁押人合法权益、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等方面对近五年来司法领域人权保障状况进行了梳理和总结。研究成果已经上报中宣部,给《〈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实施评估报告》的撰写提供了重要参考。
  为了加强《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实施的宣传力度,齐延平教授在《人民日报》(2014年5月27日)发表《法治中国建设与人权保障》、李道军教授在《人民日报》(2015年5月2日)发表《“人权观察”须秉持理性》、满洪杰副教授在《光明日报》(2015年6月9日)发表《社会保障体系平等保护城乡居民权利》、郑智航副教授在《光明日报》(2015年6月9日)发表《司法改革助推公正审判权的实现》、郑智航副教授在《人民日报》(2016年3月13日)发表《中国人权司法保障水平不断提升》、马得华老师在《人民日报》(2016年3月21日)发表《中国慈善事业进入法治化时代》等文章。这些文章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大影响。
  6月14日,山东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齐延平教授、郑智航副教授应邀参加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联席会议机制在人民大会堂召开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实施评估总结会议。该联席会议机制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外交部牵头并由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50个单位组成。会议评估总结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的实施情况,并发布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实施评估报告》。来自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和基层单位的负责人,有关高校与研究机构的人权学者以及社会各界代表约150人参加了会议,部分国家驻华使节受邀列席会议。该《实施评估报告》第五部分“人权教育”对山东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成为国家人权教育和培训基地,并在人权知识培训、人权相关专业建设、人权教材体系建设以及人权方面特色人才培养等工作予以肯定。
                          

                                    (山东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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