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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顺利承办“海右”博士生学术论坛
作者:法学院网站        发布时间:2016-05-14        阅读量:
  5月12日晚19点,由山东大学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主办的研究生特色学术活动,法学院承办的“海右”博士生学术论坛在法学院逸夫法学楼一楼会议室如期举行。此次论坛的主题是“信用卡逾期还款的违约责任及其限度”,由法学院张式军教授担任点评嘉宾,法学院2011级民商法专业博士研究生周颖担任主讲人,2015级硕士研究生李盖担任主持人。
  本次论坛周颖以2016年4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发布的《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为背景,首先介绍了将信用卡滞纳金改为违约金的新规,提出这一规定有两层含义:其一是将信用卡滞纳金改称为违约金,其二是将滞纳金的计收方式由法定改为约定。周颖认为新规具有必要性和重要的现实意义,但赋予当事人在信用卡违约金约定上的完全自由,并非最合理的制度选择,应该推进限期、限额计收。其次,周颖阐述了新规对信用卡循环消费信用利率的调降,提出循环信用利息本质上是一系列信用卡服务的对价,循环信用利息计收的终止时间应为信用卡服务的终止时间。主讲人认为一方面信用卡被发卡银行停卡后,信用卡合同终止,同时发卡银行也丧失了对循环信用利息的请求权,另一方面信用卡合同因持卡人逾期还款而终止后,发卡银行只能按普通银行贷款计收逾期利息。最后,周颖向大家介绍了与信用卡采取相同信贷模式的消费信贷产品,如微粒贷、京东白条、 蚂蚁花呗。
  在评议环节,张式军肯定了周颖文章选题的价值和意义,使同学们对本次报告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在之后的提问环节中,同学们积极进行提问,周颖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整场论坛学术氛围浓厚,最后,论坛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周颖,山东大学法学院2011级民商法专业博士研究生,以消费信贷、金融消费者保护为主要研究方向。曾获2012年、201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14年国家公派留学资格。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法律科学》、《证券法苑》等杂志发表文章。










(文/吴梦     图/史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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