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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郭琳、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付本超到我院兼职任教
作者:法学院网站        发布时间:2015-03-31        阅读量:

  327日下午,省检察院公诉一处副处长郭琳、省高院民事庭副庭长付本超,在省检察院教育处处长王体功的陪同下,来我院报到。法学院党委书记盖玉强、副院长周长军、办公室主任江小荃和研究生办公室负责人乔梅,就有关工作与他们进行了会谈,周长军代表学院向郭琳和付本超颁发了兼职研究员聘书。

  此次实务部门专家来我院任教,是山东省第二批部分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百计划”,本次“双百计划”我院共有五位教师选聘到法律实务部门挂职。

郭琳简介

郭琳,男,2002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法律硕士,现任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副处长。从事公诉工作13年,具有丰富的业务和实践工作经验,先后主办、指导办理中纪委移交的济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段义和爆炸、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首都机场集团原董事长李培英贪污、受贿案、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受贿案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工作中积极承担科研和业务授课活动,2006年以来,主持、参与山东省社会科学、山东省软科学、省教育厅、省检察院重点理论研究课题11项,在《人民检察》、《检察日报》、《刑事司法指南》等公开发表论文26篇,在省委610办公室、省法院、省公安厅、省检察院、武警军事检察院及各市检察院、公安局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授课近200次。先后获得“山东省优秀公诉人”、“山东省省直机关优秀青年岗位能手”、“山东省检察业务专家”、“山东省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办理重大影响职务犯罪人才库”,目前担任国家检察院学院山东分院兼职教师、高级检察官网络培训教师。20095月至201010月挂职任聊城市阳谷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付本超简介
  付本超,19756月出生,山东嘉祥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大连海事大学博士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负责涉外商事、海事和环境资源审判业务。在青岛海事法院工作5年,在最高人民法院帮助工作1年,2005年调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办理了一、二审及再审案件近千件,多次被评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零错案、零投诉、零上访”优秀法官和“山东省省直机关优秀青年岗位能手”。近年来,在《法律适用》、《人民司法》等核心期刊上用中英文发表论文20余篇;2008年,组织翻译了《韩国民商事法律汇编》;2011年,出版英文专著《海事诉讼管辖权制度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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