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快讯

首页 -- 新闻快讯 -- 正文

山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苏波谈“律师职业与就业选择”
作者:法学院网站        发布时间:2013-12-17        阅读量:

        12 16 ,齐鲁律师事务所一级律师,山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苏波受邀在法学院科研楼模拟法庭做了题为“律师职业与就业选择”的讲座。我院副院长张海燕副教授担任主持,李霞教授、刘加良博士出席了讲座,法学院同学80余人聆听了讲座。

    苏波律师首先对在场的师生表示感谢,他谈起自己在本科期间听讲座的经历,强调了讲座对校园学习生活的重要性。讲座内容主要围绕律师的社会角色、律师实务主要类型、律师职业发展状况及其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律师事务所组织架构及人员结构等内容展开。还涉及到了律师业务合作模式及分配模式、律师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目前法制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关论述。

    谈到律师的社会角色时,苏波律师认为律师的职责包括刑事辩护(对抗司法权)、民事行政代理(对抗司法权和行政权)、非诉讼法律业务(社会活动中规避法律风险,确保社会活动法制化);律师的社会本质为代表私权、对抗公权。对于律师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九点,即地域发展不平衡、律师执业环境有待改善、律师管理体制需要改善、律师事务所管理方式落后、律师业务市场竞争日益加剧、律师职业门槛过低、青年律师生存和成长状况堪忧、律师文化逐步扭曲、律师的社会地位有待提高。苏波律师着重谈了律师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即良好的道德品质、持续的学习能力、严谨认真的习惯、良好的沟通能力、健康的心态和较强的心理调节能力。

    现场交流环节,同学们争先提问,所提问题的深度和广度也得到了苏波律师的好评。主要涉及到青年律师及实习律师的待遇、律师对正义的维护、本科生与研究生从事律师业的优劣势及对语言的要求、律师的社会地位、山东非诉业的发展前景、人脉与能力对律师的影响等。苏波律师结合自己的从业经验一一做了深刻的解答,、。张海燕副教授在总结时介绍了山大法学院近年来为了加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所做的努力,同时对苏波律师的到来表示感谢,并期望苏波律师经常到山大与同学们交流。

    苏波, 男,196610月出生,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一级律师,山东省律师协会会长,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山东省政协委员,山东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专家委员会成员。1993年开始律师执业,擅长民商事诉讼、投融资法律服务、建设工程法律服务。

 

 

 

 

/陈媛媛,图/李玺

版权所有:山东大学法学院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lawschoolwangzhan@163.com

地址:青岛市即墨区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青岛校区     邮编266237

          济南市历城区洪家楼5号山东大学洪家楼校区    邮编250100

版权所有:山东大学法学院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lawschoolwangzhan@163.com

地址:青岛市即墨区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青岛校区     邮编266237

          济南市历城区洪家楼5号山东大学洪家楼校区    邮编2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