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晚,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尹永政主任和山东常春藤律师事务所董宪鸿律师做客我院,在乔伟学术报告厅共同对刑事辩护的典型案例做了深入细致的讲解并对相关问题与我院师生进行了热烈探讨和深入交流,我院胡常龙副教授主持了讲座,副院长周长军教授,副院长姜峰副教授受邀出席了讲座。
尹永政、董宪鸿两位先生长期从事刑事辩护事务,对辩护理论和实践有深入见解。首先,两位律师通过几个案例阐释了刑事辩护中可能遇到的问题:第一,贪污贿赂案中国家公职人员身份的确定及罪名的适用;第二,贩卖毒品案件中被告人从轻、减轻处罚的辩护技术及控制下交付中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问题;第三,故意伤害案中证据的调取与认定问题;第四,土地承包经营案件中的法律风险问题。紧接着,董宪鸿律师介绍了律师的从业风险,具体分为业务风险和人身风险两类。其中,业务风险包括案件定性错误,事实认定错误,量刑情节错误等。人身风险则包括来自委托人的风险,当事人的风险,证人口供的风险等。随后,董宪鸿律师强调了刑事辩护应当遵循的原则,尤其是要保持对法的敬畏,相信法的正义性,决不能利用公众的不满情绪来质疑司法的公正,更不能做违法乱纪之事。
在随后的提问环节中,在场同学就如何成为成功的职业律师,律师职业从业的得与失等问题与两位律师进行了亲切交流,并得到了耐心、细致的解答。最后阶段,由胡常龙老师做了最后点评。两个多小时的讲座坚定了同学们的法律信仰,不管我们最终是否从事律师职业,都将在内心保留那份对法律的敬畏。
文/孙骥 图/沈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