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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山东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举办的纪念《世界人权宣言》颁行65周年系列活动之“人权观念的移植与发展”学术研讨会在山东大学法学院召开。来自西南政法大学周尚君副教授、华东政法大学王勇副教授,助理研究员陆宇峰、中央财经大学于文豪博士及我院牟宪魁教授、马建红副教授、姜峰副教授、李忠夏副教授、金永完副教授、郑智航博士,马德华博士,陈坤博士、徐会平博士等专家学者及研究生共同出席本次会议。副院长姜峰和李忠夏分别主持了上午、下午两个单元的研讨。
姜峰首先代表法学院对到场的各位嘉宾表示欢迎。他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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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世界人权宣言》颁行65周年的纪念日,在65年间,各国的学者对传播和促进人权观念的发展做出了不懈努力。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离不开一代又一代法律人的传承。
在上午研讨中,西南政法大学周尚君副教授发表了题为《平等话语流变考》的演讲;我院博士研究生张静以儒家文化作为切入点,探讨了《儒家文化传统与晚清士林人权话语》这一话题;中央财经大学的于文豪博士运用比较法的方式,在查阅大量德国法文献的基础上,对德国基本法的“本质条款”进行研究,做了题为《人权作为基本权利的核心价值》的报告;华东政法大学的陆宇峰对比了我国公共领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三十年的发展状况,发表题为《中国网络公共领域:功能、异化与规制》的演讲。
评议阶段,牟宪魁教授重点点评了前两位发言人的报告,他指出,日本的首个违宪判例即与“孝文化”有关,而日本正是从礼法合一的国家向着宪政国家转型;在我国清末和韩国的历史上,民族主义普遍成为独立的工具,日本却利用民族主义企图修改和平宪法应对中国,揭露出民族主义的危险性。金永完副教授高度评价了四位演讲者的发言,他向张静博士提出了几个问题:经世致用一词提出的确切时间以及人权观念是否受大环境的影响等。此外他还指出,领土与幸福指数并不成比例,因此也不应该将主权与网络对立起来。
自由讨论环节,马建红副教授谈到,人权观念的发展要靠技术化的支持。于文豪博士向周尚君副教授提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对平等话语权的影响”,周尚君副教授认为,中国当今社会面临“通三统”的问题,即如何将儒家思想、马克思主义思想和自由主义思想结合起来形成统一的整体。徐会平博士向于文豪博士提问“人权与以人为本、人格尊严等概念是否等同”,于文豪认为,人权属价值层面的概念,而以人为本、人格尊严属宪法价值层次的概念。最后,我院2013级的研究生提出比例原则在个案中的适用问题,李忠夏副教授进行了解答。
下午研讨中,姜峰副教授发表了题为《宪法权利的结构性视角》的演讲,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王勇副教授从国际视角出发,探讨了《论中国对人权条约提具的保留及其执行改进措施》。我院徐会平博士以宪法第35条和41条为中心,发表了《言论自由观与我国宪法中的言论自由条款》的演讲。
评议阶段,葛明珍副教授着重对姜峰副教授的演讲做了总结概括,并指出对巴维特教授观点的不同看法,认为应从历史的角度,与时俱进的分析宪法权利。郑智航博士对几位发言人的观点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见解,针对姜峰副教授的报告,郑智航博士在宪法功能、积极权利与消极权利划分、权利法案目的的界定等当方面提出问题。对王勇副教授的演讲,郑智航博士提出在当今时代中,我们更应考虑的是积极加入到国际人权结构中去而非一味适应。对徐会平博士的发言内容,郑智航博士发表了不同看法,他认为徐会平博士将批评权纳入言论自由中值得探讨,其对言论自由的界定可能会影响到宪法体系的完善性。
自由讨论环节,陈坤博士对姜峰副教授提出问题:将基本权利理解为控制政府权力或是保护个人权利对司法适用有何不同,这样区分有何意义。马得华博士对于文豪博士的比例原则是否太过严格提出疑问。代表们各抒己见,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最后,姜峰副教授对七位报告人的演讲进行了概括总结,并指出本次研讨会的主旨是平等和人权。各位发言人和讨论人各抒己见,为人权事业的发展建言献策,使大家受益匪浅。在为期一天的会议里,来自各地的学者围绕人权观念,发表了自己最新的研究成果,进行了激烈的学术讨论,增进了彼此间的交流和沟通,也加深了师生们对人权问题的认识。
文/路瑶、张洁,图/郭瞳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