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晚7时,法学院2011-2012学年寒假社会实践答辩会在山东大学法学逸夫楼116室举行。参加本次答辩活动的评委有:团委书记尹上老师,11级辅导员于沂仟老师,研究生会主席陈姿含,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一等奖得主王强,第十二届挑战杯山东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级特等奖得主魏泽瑞,学生会主席王沁。大一和大二年级的十二支队伍在今晚进行了答辩。各位评委点评精到,答辩选手准备精心,为大家带来了一场精彩的社会实践答辩会。
晚上7点,答辩准时开始。首先,尹上老师向大家强调了社会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回顾了法学院社会实践活动取得的优异成果,充分展示了法学院为培养“三实三又”与“四种经历”人才而进行的探索与努力。接下来,来自大一和大二的答辩人依次进行了答辩。答辩选手以PPT、视频、口述等多种形式进行展示,实践主题新颖且内容丰富。相比之下,大一的同学稍显稚嫩,在答辩过程中暴露出了一些不足,各位评委分别就其问题提出了意见与建议,令在场的答辩选手获益匪浅。大二的同学则较为成熟,最后在调研过程中采取了许多科学的数据分析方法,得到了评委们的鼓励。
最后,尹上老师进行了总结性点评,指导同学们如何选择一个小的切入点,善于选择指导老师,注重梳理与描述所发现的问题等等。至此,本次社会实践答辩会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