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快讯

首页 -- 新闻快讯 -- 正文

王利明教授做客山东大学法学前沿论坛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7-05        阅读量:


7月5日,“山东大学法学前沿论坛”第九十七期于青岛校区华岗苑举办。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授王利明以“生成式人工智能的侵权风险及其应对”为题作学术报告。讲座由法学院院长周长军教授主持,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孟强教授,山东大学法学院王丽萍教授、张平华教授与谈,七十余名师生参加讲座。



王利明比较了欧美监管模式,提出我国人工智能治理宜采中间路径。他结合案例强调,生成式人工智能侵权主体的认定,应以责任在人为基本底线。他将生成式人工智能与智能体加以区分,前者适用过错责任,后者适用严格责任。过错认定以注意义务为核心,可从是否违反合规义务等角度判断,同时需明确不同主体间的责任边界。他还对“通知-删除规则”的类推适用、已公开个人信息和数据的保护、深度伪造技术的侵权认定、肖像权与个人信息的竞合处理、新技术侵害死者人格利益等问题进行了逐一分析。



与谈环节,周长军对讲座内容进行了总结,结合案例分析了人工智能发展的效益与风险。孟强探讨了过错责任的适用条件,王丽萍就民法典如何通过解释回应新问题谈了看法,张平华从技术风险的法律应对角度分享了思考。


文 | 杨菲

图 | 翟辰语

审核 | 董雪梅 刘建臣

版权所有:山东大学法学院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lawschoolwangzhan@163.com

地址:青岛市即墨区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青岛校区     邮编266237

          济南市历城区洪家楼5号山东大学洪家楼校区    邮编250100

版权所有:山东大学法学院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lawschoolwangzhan@163.com

地址:青岛市即墨区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青岛校区     邮编266237

          济南市历城区洪家楼5号山东大学洪家楼校区    邮编2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