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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卫平教授做客山东大学法学前沿论坛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6-23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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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山东大学法学前沿论坛”第九十六期于青岛校区华岗苑举办。清华大学法学院张卫平教授以“民事诉讼法与生态环境法典的对接”为题作学术报告。讲座由山东大学法学院张海燕教授主持,法学院张式军教授、副研究员赵志超、助理研究员王超、博士后郑含博担任与谈人,四十余名师生参加讲座。



张卫平首先将生态环境相关学术研究划分为立法建议、法律解释与实施反思三个阶段,他认为《生态环境法典》刚刚出台,当下相关学术研究应当侧重对法典的解释与适用对接。在点明讲座主题后,他从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关系切入,强调民事诉讼法作为程序法,其核心理念倾向于以尽可能精简的程序解决更多纠纷问题。随后,张卫平就民事诉讼法与生态环境法典的衔接对接展开具体分析,内容覆盖生态环境诉讼主体、公益诉讼中检察机关的地位、禁止令与临时强制程序的法律关系、生态修复的执行程序构建以及生态环境诉讼中的证据规则等多个方面。最后,他鼓励诉讼法学者与环境法学者进行深入交流,通过交叉研究,提出建设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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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谈环节,张海燕对讲座内容进行了总结。张式军、赵志超、王超和郑含博分别从环境法实践现状、民事诉讼法原则和具体制度对接等方面发表了观点和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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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姚佳璐

图 | 翟辰语

审核 | 董雪梅 赵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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