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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张平华教授等受邀参加民法典总则编英文评注国际研讨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5-29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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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中山大学法学院主办,中山大学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研究中心、中山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广东远泽律师事务所、广东知恒(广州)律师事务所协办的“中国民法典的世界传播:总则编英文评注国际研讨会”在广州召开。本次研讨会汇聚了来自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荷兰、西班牙以及中国的诸多优秀民商法学者,共同就总则编评注的完善与国际化等问题展开了细致深入的研讨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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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讨会上,法学院张平华教授、青岛科技大学石文静老师、法学院2025级硕士闫鑫美、张家辉等共同报告了民法典第109-132条,此部分涉及第五章民事权利。报告从法条评注、学术观点、裁判立场等三个方面,对上述条款逐一评议。德国法兰克福应用科学大学(Frankfurt University of Applied Sciences)民法教授奥拉夫・迈耶(Olaf Meyer)对前述条文进行了细致深入的评议,并与张平华教授就中德比较法背景下人格权分类问题进行了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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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平华主持研讨会阶段,北京大学长聘副教授贺剑、北京大学研究员纪海龙、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席志国、上海交通大学副教授李潇洋、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授张淞纶、华南(香港)国际仲裁院副秘书长李雄风和中国海洋大学讲师高雅琦分别就第133-175条有关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的内容进行报告。之后由中山大学教授蔡伟主持,西班牙IE大学(IE University)私法副教授、让·莫内法律与自动化卓越中心(the Jean Monnet Centre of Excellence for Law & Automation)主任弗朗西斯科·德·埃利亚尔德(Francisco de Elizalde)和拉德布德大学讲席教授安德烈・扬森进行比较法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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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法典英文评注”(English Commentary of the Chinese Civil Code)是由杜伦大学法学院国际仲裁与中国法讲席教授陈磊发起的由中外学者共同参与的一项重大国际合作项目,项目由约60位国际学者和160多位中国学者深度参与。除学者外,评注作者包括优秀的法官、执业律师和来自知名仲裁机构的专业人员和法律顾问。本次研讨会在国内外与会嘉宾的一次次思维碰撞之中取得了良好的反响,为总则编英文评注的正式出版与中国民法典的国际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文|闫鑫美 张家辉

图|中山大学法学院

审核|董雪梅 张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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