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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晓峰教授做客山东大学法学高端论坛
作者:        发布时间:2025-12-29        阅读量:


12月27日,“山东大学法学高端论坛”第八十八期于青岛校区华岗苑举办。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朱晓峰教授以“人格权编法律适用中的若干问题”为题作学术报告。讲座由山东大学法学院张平华教授主持,烟台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玉东教授、讲师李群涛,山东建筑大学法学院郝丽燕教授,青岛科技大学法学院石文静副教授,山东大学法学院助理研究员杨瑞贺、胡乃馨与谈。



朱晓峰指出人格权编在适用过程中存在五个问题。首先,朱晓峰区分了具体人格权与一般人格权,提出在适用人格权条款时,应采取特定措施避免向一般条款逃逸。其次,朱晓峰以“叶挺案”为引入,指出死者人格利益保护中存在的问题。随后,朱晓峰针对死者人格利益商业化利用中的问题展开论述。接着,朱晓峰以旅游合同、医疗服务合同等合同为例,剖析了违约侵害人格权导致精神损害的赔偿问题。最后,朱晓峰以是否有必要就公众人物的人格权保护问题单独拟定司法解释条款为切入点,探讨人格权侵害民事责任认定问题。



与谈环节,张平华对讲座内容做出总结。张玉东、郝丽燕、胡乃馨、石文静、李群涛、杨瑞贺先后就讲座内容发表了观点与见解。提问环节,朱晓峰就同学们的问题进行了细致回应。


文|于嘉

图|邢令正

审核|杨瑞贺 董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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