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由北京大学法学院主办、山东大学法学院与山东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承办的第四届“民诉法教学连线”在山东大学青岛校区举行。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内蒙古财经大学、吉林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东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宁波大学、河南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湘潭大学、深圳大学、广东财经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以及中国海洋大学、山东科技大学、山东师范大学、烟台大学、山东政法学院和山东大学等国内高校与科研机构等约四十位专家学者参加本次会议。

开幕式由山东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山东大学法学院张海燕教授主持。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山东大学纪检监察学院院长周长军教授,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潘剑锋教授先后发表致辞。
周长军首先代表山东大学法学院对远道而来的各位嘉宾学者致以热烈欢迎。他详细介绍了山东大学法学院学院概况、师资力量、人才培养和学术发展等方面的学科建设成果。他表示,近年来民事诉讼法教学及研究发展迅速,希望能以本届会议为契机,加强各方交流,为民事诉讼法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更多支持和助力,同时预祝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潘剑锋在致辞中代表北京大学法学院对各位老师的到来表示欢迎,对山东大学法学院及团队在会议筹备过程中所付出的努力表示衷心感谢。他指出,人才培养是高等教育的核心使命和首要功能。在当前高校重科研、轻教学的背景下,民事诉讼法教学和教学研究尤为重要。他期待与会的一线教师和教学管理者在本次会议中聚焦课程体系和教材建设,以做有意义的事为目标,推动实质性的教学研究与改革实践。

武汉大学法学院占善刚教授、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熊跃敏教授、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吴英姿教授与西南政法大学唐力教授分别主持主题报告与圆桌讨论。主题报告环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袁中华教授、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百晓锋教授和山东大学法学院王超助理研究员相继报告“知识权力视野下民事诉讼法学的学科边界”、“民事诉讼教学涉外属性的缺失与改进”和“情境教学在民诉法课程中的运用”。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马登科教授、吉林大学法学院李晓倩教授、烟台大学法学院何燕副教授、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林剑锋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刘君博教授、湘潭大学法学学部段明副教授、宁波大学法学院蒲一苇教授、内蒙古财经大学法学院郝海燕副教授、东南大学法学院宋史超讲师等九名嘉宾分别进行了评议。清华大学法学院陈杭平教授、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郝振江教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霍海红教授、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王德新教授、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毋爱斌教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张润副教授等六名嘉宾参加了“《民事诉讼法学》课程的现代化”圆桌讨论。

闭幕式由唐力教授主持,北京大学法学院刘哲玮长聘副教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总结。
刘哲玮在总结中表示,“民诉法教学连线”已成为民事诉讼法教学交流的重要平台,充分反映了学界对民事诉讼法教学的持续关注与浓厚热情。他深入分析总结了民事诉讼法教学面临的共同困惑及原因,呼吁学界凝聚共识,编写高质量体系化教材,以应对时代变革,守护好民事诉讼法的学科根基。

“民诉法教学连线”系全国性的民事诉讼法教学研讨活动,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发起,其目的是为了深入探讨民事诉讼法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改革,推进民事诉讼理论研究和专业教育的一体化发展,培养新时代高素质法治人才。第一届“民诉法教学连线”于2019年在北京大学召开,主题是“案例教学”;第二届“民诉法教学连线”于2023年在浙江大学召开,主题是“民事法一体化”;第三届“民诉法教学连线”于2024年在西南政法大学举办,主题是“《民事诉讼法学》的教学方法”;第四届“民诉法教学连线”于2025年在山东大学举办,主题是“《民事诉讼法学》:课程体系与教材建设”。
文 | 郑含博 陈沫冰 陶相辉
图 | 刘佳辰
审核 | 董雪梅 张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