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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周长军院长赴淄博检察机关开展深化合作座谈与专题调研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7-02        阅读量:

近日,山东大学法学院与淄博市人民检察院联合举办挂职成果汇报暨深化合作座谈会,全面总结挂职交流经验,谋划下一步检校合作模式和法治人才培养路径。法学院院长周长军一行出席会议,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小玉参加座谈会并讲话。



座谈会上,王小玉检察长首先介绍了淄博市检察机关检校合作总体情况。他指出,2015年6月,淄博市人民检察院与山东大学法学院正式建立合作关系。十年来,双方以1份合作协议和1次专题授课作为起点,持续探索、建章立制,在教研基地建设、挂职交流、重大课题研究和案件办理等多领域百花齐放、成果显著,逐渐构建起“人才共育、理论共研、实务共融”三位一体协同长效机制,推动检察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同频共振,实现了理论赋能实践、实践反哺教学的良性循环。

山东大学法学院助理研究员、周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挂职)段君尚和周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健,分别以挂职亲历者和基层检察院的视角,分享了青年学者投身检察实践的丰硕收获以及基层检察院推动法学教育与检察实务深度融合的生动经验。

周长军院长表示,青年法学教师挂职基层一线,为高等学校对接司法实践提供了生动样本,已经成为山东大学法学院与淄博检察机关检校合作的一项标杆性探索。下一步,山东大学法学院将在联合开展课题研究、继续推进挂职交流、探索设置兼职导师等方面提供更多路径支持,提升合作育人的精准性和合作成果的转化率,最大限度实现检校双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同日,周长军院长一行赴周村区人民检察院开展轻罪案件办理、涉诉信访工作专题调研。淄博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吴斌,第八检察部主任邵群涛;周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迎,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康剑伟,副检察长(挂职)段君尚,张店区、桓台县、周村区人民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孙健检察长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周村区人民检察院相关工作情况。吴斌主任、邵群涛主任从相关案件数据、具体案件办理、先进工作机制、与侦查机关协作配合等角度,分别介绍了淄博市检察机关在轻罪案件办理、涉诉信访等方面的创新实践和司法理念。各区县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分别就“鲁枫和畅”品牌建设经验及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实践做法进行交流。针对法学院博士后丁瑶等研究人员提出的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等问题,各负责同志结合工作实际,一一作出解答。



周长军院长在讲话时指出,此次座谈是检校合作的延伸和拓展,对于因地制宜办理轻罪案件、开展信访工作法治化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希望通过检校合作,进一步加强理论研究和实务创新,合力提升轻罪案件办理、涉诉信访工作理论与实践的水平。


文|段君尚

图|宋文伟 石成玉

审核|董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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