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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举办研究生合作导师聘任仪式暨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座谈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6-17        阅读量:

6月16日下午,山东大学法学院校级研究生合作导师聘任仪式暨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座谈会在华岗苑北楼三楼中厅会议举行。34位来自审判、检察、律师、企业等各条法治战线的优秀实务专家受聘为学院硕士研究生合作导师。学院党委书记于向明、院长周长军、院务委员会常务副主任齐向东以及部分院内合作导师代表参会,会议由法学院副院长崔立红主持。



崔立红介绍了本次活动的背景、参会实务专家以及院内教师。致辞环节,周长军对到场嘉宾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他指出,此次聘任仪式是学院发展史上校内外联合培养的重要举措,聘任的导师具备多元性、跨地域性与跨行业性特征,将有力推动双师队伍建设和法律专业学位硕士人才培养。



聘任环节,崔立红宣读了研究生合作导师名单,于向明、周长军、齐向东向到会的合作导师颁发聘书。



座谈环节,新聘合作导师们围绕“以实践为导向”的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展开讨论。大家一致认为研究生培养应注重学生扎实理论基础的构建及其在实践中的灵活运用,同时需引导同学们平衡社会情理与法学逻辑,将理论学习与实践分析紧密结合。此外,作为合作导师应聚焦实践难题,精心设计案例研讨课程,以有效对接课堂教学。也可针对性地提供案例分享,培养研究生多视角分析法律问题的能力,进而开放实务场景,提供精准的就业指导。



周长军对本次活动作总结。他表示学院将认真吸纳、落实各位合作导师的宝贵建议,深入开展调研,精准对接优质校外资源与学生需求。未来将按专业化、类型化、领域化方向分类施策,充分发挥合作导师的效能,持续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体系。



法学院举办此次校级研究生合作导师聘任仪式和人才培养座谈会,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更好地回应时代召唤,为国家培养德法兼修、知行合一、堪当大任的高素质法治人才的重要措施,也是山东大学法学院“以实践为导向”研究生教育系列活动的重要一环。未来,各位实务专家将协助院内合作导师深度参与研究生培养过程,共建共享实践资源,为学院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提供昂扬向上的职业精神引领。


文 | 姜梦璐 张晓敏

图 | 汲晓璇 王玥

审核 | 崔立红 董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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