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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康副教授参加第四届“社会科学视野下的儒家思想”学术研讨会并与谈儒家法学化问题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2-18        阅读量:

12月14日,由《孔子研究》编辑部举办的第四届“社会科学视野下的儒家思想”学术研讨会在山东济南召开。尼山世界儒学中心(中国孔子基金会秘书处)党委书记、副主任、中国孔子基金会副理事长、秘书长、国际儒学联合会副理事长国承彦,山东大学儒学高等研究院院长、教授、《孔子研究》主编王学典出席会议并致辞。儒学中心(基金会秘书处)党委委员、副主任、《孔子研究》副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温海明主持研讨会。孔子研究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教授孔德立参加活动。



本次研讨会以“儒学的社会科学属性与现代转化”为主题,是以对话与谈的形式举行研讨。在对话中,孙康副教授对于社会科学视野下的儒家问题,从法学专业的角度具体提出六点看法:第一,儒家社会科学的属性是天然的,儒家应积极介入公共生活与当代话语。第二,儒家的礼具有规范性,中国法律史应该包括仁学、礼学、经学的内容。第三,儒家法是独树一帜的法思想和法体系,应该发挥儒家在法律中的价值引领作用。第四,中国古代法哲学是中国传统法学的灵魂,儒家法哲学需要建构出来,才有可能实现当代转化。第五,概念辨正与理论建构,是儒家社会科学化的重要任务。第六,儒家对中国人的法律心理具有重大影响,应该重视对守法的研究。各位与会学者从经济学、法学、政治学、历史学、管理学、社会学等角度出发,积极探讨儒学如何进行当代转化并融入现代社会,为现代国家治理提供思想资源。


文|孙康

图|会务组

审核|董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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