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快讯

首页 -- 新闻快讯 -- 正文

法学院调研组赴潍坊开展走访交流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1-26        阅读量:

11月21日-22日,为大力加强与司法实务部门的合作,积极推进涉外法治人才基地建设,法学院副院长付本超、副处级组织员江小荃、合作发展办公室秘书刘英明组成调研组,赴潍坊仲裁委员会、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和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走访交流。

在潍坊仲裁委员会,调研组与潍坊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陶金先、副主任陈新厂等围绕仲裁制度宣传推介、涉外仲裁业务培训、法律人才资源等内容进行了深入交流,共同表示,将加强校地务实合作,深化产教融合,积极探索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新模式。



在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调研组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孙绍军、民一庭庭长陈伟、民三庭庭长祝卫华等进行了座谈,双方就建设工程、涉外、知识产权、强制执行等司法领域的热点法律问题进行了热烈探讨,一致认为,应全面加强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的深度融合,法学院将以实践为导向,深入研究当前司法审判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为法学院师生提供实践实习平台,把庭审和案例引入课堂,为培养高层次涉外法律人才积极贡献力量。



在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调研组与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海外营销中心副总经理张晓梅等进行座谈,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表示,其作为国际内燃机行业的领军企业,非常重视涉外贸易规范化建设和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迫切希望加强校企融合创新。



在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调研组与歌尔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负责人王富永等进行座谈,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表示,其非常重视与法学院的合作交流,双方已在人才培训、就业实习等方面开展了合作,希望与法学院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进一步拓展合作领域。



通过此次调研,法学院加强了与潍坊司法实务部门的合作交流,拓宽了与当地企业的合作渠道。下一步,法学院将积极推进与相关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战略合作,推动资源共享,促进校企深度融合发展,为服务山东、服务国家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文 | 刘英明

图 | 潍坊仲裁委办公室等提供

审核 | 付本超

版权所有:山东大学法学院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lawschoolwangzhan@163.com

地址:青岛市即墨区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青岛校区     邮编266237

          济南市历城区洪家楼5号山东大学洪家楼校区    邮编250100

版权所有:山东大学法学院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lawschoolwangzhan@163.com

地址:青岛市即墨区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青岛校区     邮编266237

          济南市历城区洪家楼5号山东大学洪家楼校区    邮编2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