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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举办“知识产权论坛”第十三期:知识产权侵权刑事救济的亚洲实践与反思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0-30        阅读量:

10月28日,山东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论坛第十三期于青岛校区华岗苑举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新加坡管理大学杨邦孝法学院教授、山东大学兼职讲席教授刘孔中以“知识产权侵权刑事救济的亚洲实践与反思”为题作学术报告。讲座由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崔立红教授主持,法学院助理研究员江海洋、刘建臣、逯悦担任与谈人,六十余名师生参加讲座。



刘孔中首先介绍了德国在侵犯专利权、商标权与著作权等方面的刑事处罚规定及其适用情况。他进一步说明了德国商业秘密保护规定范围窄、责任轻,刑法中知识产权侵权罚金规定灵活及行为人侵犯特殊公共利益时检察官依职权介入等特点。随后,他对我国大陆、日本、韩国及我国台湾地区有关侵犯知识产权的刑罚规定及司法实务进行了分析和比较,指出近二十年来多数亚洲国家及地区有关侵犯知识产权的刑罚条款逐渐变得宽泛而复杂,司法实践亦过于重视刑事处罚的适用,而对民事规制手段关注不足。他认为应当重点考虑完善对受害人的民事救济,厘清损害赔偿的基本概念,明确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以减少相关刑事处罚条款的适用。最后,刘孔中指出通过刑事处罚规制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易出现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主观构成要件认定困难、“寒蝉效应”严重、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违反比例原则等问题。在此基础上,他提出应当借鉴德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弱化刑事处罚在知识产权侵权中的适用,构建亚洲自己的知识产权侵权救济方案。



与谈环节,崔立红对讲座内容作出总结、分析与探讨。江海洋、刘建臣、逯悦先后就讲座内容的相关问题发表了观点与见解。提问环节,刘孔中就同学们的问题进行了细致回应与解答。


文 | 张鹏飞

图 | 罗雨桐

审核 | 崔立红 刘建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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