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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举办“法学高端论坛”第六十九期:担保物权法纵横谈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0-12        阅读量:

10月10日,“山东大学法学高端论坛”第六十九期于青岛校区华岗苑举办。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董学立教授以“担保物权纵横谈”为题作学术报告。讲座由山东大学法学院、法学院(威海)院长周长军教授主持,法学院张平华教授、助理研究员胡乃馨、博士后王玉乔与谈,七十余名师生参加。



董学立以我国现行担保物权法律条文的对比作为导入,指出动态研究担保物权制度对于解决我国立法与司法问题的重要意义。首先,他从担保物权法律史出发,以纵向视角探究了权利移转型与权利设立型担保物权的发展规律,剖析了担保物权制度的解释适用与立法完善过程。其次,他通过担保物权比较法研究,从类型结构与规范表达出发,介绍了担保物权立法的“类型多元+规范一元”、“类型一元+规范一元”与“类型多元+规范多元”三种模式。最后,他评析了担保物权的不同立法模式与法律构造,并对我国现行的担保物权法律制度提出建设性意见。



与谈环节,张平华对讲座内容作出总结。胡乃馨、王玉乔先后从担保物权制度的本土化完善路径、破产法与担保物权的联系等角度发表了观点与见解。最后,董学立就如何学习担保物权制度提出建议。


文 | 王悦雯

图 | 孙逸凡

审核 | 胡乃馨 董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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