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青岛市金融联合会主办的“执行转破产”在金融法律领域的实践与挑战论坛顺利举行。本次论坛由青岛市委金融办指导,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北京德和衡(青岛)律师事务所承办。会议由青岛市金融联合会郭中华秘书长主持,青岛市委金融办原主任、一级巡视员王锦玉列席指导。法学院张平华教授、博士研究生付琦受邀参会。
论坛中,张平华教授指出,当下民商事法律制度进入全球性的功能主义倾向,对执行转破产要认识到其制度设计目的,需要综合衡量个案正义与整体正义、效率与公平、单独债权人与整体债权人利益。要求我们要建立在个案正义的基础上,贯彻功能主义政策导向,落实繁简分流,青岛市的各类相关规范性文件也内含着这一期待。要避免陷入“执行难-破产难-执行难”的死循环,必须正本清源,依托制度设计重新审视执行制度、破产制度本身的问题。
博士研究生付琦根据提问话题,指出两种程序转换中的价值,在“首封”债权的清偿顺序、比例、时间等方面总结程序转换对不同债权的影响,并以抵押权为例,阐述抵押权不同类型、抵押物变价效率及价值在两种程序中的差异;对论坛中提出的实践难点,提出要首先解决的是通过信息化平台畅通债权人、债务人、破产管理人、执行法院与破产法院的信息交流,同步推进繁简分流举措。
文|付琦
图|青岛市电视台
审核|董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