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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举办“木青法学博士生论坛”第十一期:以妨害兴奋剂管理罪为契机谈抽象危险犯的本质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6-25        阅读量:

6月24日,山东大学“木青法学博士生论坛”第十一期于青岛校区华岗苑举办。山东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湖南工业大学法学院讲师孙昊作学术报告,主题为“以妨害兴奋剂管理罪为契机谈抽象危险犯的本质”。本场论坛由山东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李戈主持,山东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柳忠卫教授、李志恒助理研究员担任与谈人。

讲座伊始,孙昊由案例引入,阐释了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随后,他以妨害兴奋剂管理罪中的法益一元论与法益二元论为契机,提出了自己的学术观点。最后,孙昊指出,应当把论文写作看作一个持续的过程,从而形成系统性的成果。



与谈环节,李戈对讲座内容作出总结。柳忠卫、李志恒先后从论文写作和选题两个方面向与会同学提出了建议。


文 | 刘怡蕾

图 | 李苇杭

审核 | 董雪梅 孙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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