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快讯

首页 -- 新闻快讯 -- 正文

法学院举办“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高端论坛”第三十六讲:国际投资仲裁中的政治性“气候变化”措施——以TC Energy v. USA(Ⅱ)案为中心的考察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6-03        阅读量:

6月2日,“山大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高端论坛”第三十六讲于青岛校区华岗苑举办。厦门大学法学院国际法教研室主任韩秀丽教授以“国际投资仲裁中的政治性‘气候变化’措施——以TC Energy v. USA(Ⅱ)案为中心的考察”为题作学术报告,讲座由山东大学法学院黄世席教授主持,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张生教授,山东大学法学院刘俊霞副教授、高乐鑫助理研究员担任与谈人。



讲座伊始,韩秀丽从案例背景出发,介绍了TC Energy v. USA(Ⅱ)案的具体内容。对于该案中存在的管辖权争议问题,她结合条约的具体条款和该案的案件事实发表了个人观点,并从国际法基础知识、条约的解释方法以及国际惯例等多个方面对观点进行论证。随后,她对案件中存在的实体方面的多个关键问题一一作了讲解。最后,韩秀丽对TC Energy案的国际投资法含义展开分析并提出了个人学术观点。



与谈环节,张生、刘俊霞、高乐鑫分别从研究角度、学科交叉与国际争端的解决等不同方面发表了个人见解。互动环节,韩秀丽就同学们的提问进行了回应与解答。


文 | 于波洋

图 | 王慧

审核 | 董雪梅 黄世席

版权所有:山东大学法学院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lawschoolwangzhan@163.com

地址:青岛市即墨区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青岛校区     邮编266237

          济南市历城区洪家楼5号山东大学洪家楼校区    邮编250100

版权所有:山东大学法学院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lawschoolwangzhan@163.com

地址:青岛市即墨区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青岛校区     邮编266237

          济南市历城区洪家楼5号山东大学洪家楼校区    邮编2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