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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举办“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高端论坛”第三十三讲:EU Digital Contract Law as a Source of Legal innovations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5-29        阅读量:

5月28日,“山大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高端论坛”第三十三讲于青岛校区华岗苑举办。荷兰拉德堡德大学讲席教授、博士生导师Andre Janssen教授以“EU Digital Contract Law as a Source of Legal innovations”为题作学术报告。讲座由山东大学法学院向力副教授主持,张蓓蓓副教授担任与谈人。



讲座伊始,Andre Janssen围绕数字化的迅速发展及其对消费者的影响展开讨论,引出本次报告的核心问题“当前欧盟的消费者合同法是否适合一个日益数字化的世界?”随后,他从立法历史讲起,介绍了欧盟新《消费者销售指令》和《数字内容指令》的相关内容,表示这两个指令可能在解决数字化引发的问题时发挥较大作用。紧接着,他就带有数字元素商品的责任承担、卖方的更新义务、数字货币支付和数据支付等问题展开分析。最后,他总结提出欧盟这两项指令并非完美,但提供了一个具有前瞻性的数字创新方案,助力欧盟消费者法向“数字化时代”发展迈出重要一步。同时,他认为数字化是全人类面临的共同发展问题,期待有更多跨国界学术交流为该问题提供创新方案。



与谈环节,向力、张蓓蓓先后从数据权利归属、合同法对消费者数据权利的保护作用和相关案例等方面发表见解。提问环节,Andre Janssen就与谈人和同学们的提问进行了回应和解答。


文 | 牟兴兰

图 | 吴昱嫦

审核 | 董雪梅 张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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