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法学院召开党纪学习教育领导班子读书班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集体研学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督促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学院党委书记于向明主持会议。
会上,党委书记于向明、院长周长军、党委副书记董雪梅等四位党员同志逐章逐条、一字一句领学《条例》。
董雪梅表示,法学院现有党员六百多名,我们靠什么管理好自己的队伍?除了正确的理论指导和方针政策外,必须靠严明规范和纪律。党的十八大以来,三次修订《条例》,体现了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以严明纪律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我们要将学习《条例》作为全体党员的必修课,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于向明强调,此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党纪学习为契机,以学习贯彻《条例》为重要抓手,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以案促学、以训助学,着重把握其中的新变化、新要求。在工作中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把党纪学习教育同推动学校和学院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以良好的精神风貌迎接学院党员大会和学校第十五次党代会的到来。
本次会议在青岛校区华岗苑北楼三楼中厅会议室和济南校区逸夫楼112会议室同步进行,学院党委委员、领导班子成员及学院党支部书记等参加会议。
文 | 陈百合
图 | 周辉
审核 | 董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