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山东大学“法学高端论坛”第五十五期于青岛校区华岗苑举办。东吴大学法学院院长郑冠宇教授以“占有的理论与实践”为题作学术报告。本次讲座由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付本超研究员主持,荣聘教授郭明瑞、张平华教授担任与谈人,三十余名师生现场参会。
讲座伊始,郑冠宇从立法谈起,介绍了台湾地区占有制度的来源。他分别讲解了台湾地区民法、大陆地区民法典、德国民法、瑞士民法以及大清民律草案中关于占有的相关法律规定。随后,他结合台湾地区相关民事判决,并分析比较各国法律,分别从社会和平秩序之维护、权利之外观、权利保有之要件、义务之负担四个方面重点讲述了占有之功能。讲座最后,郑冠宇分别以民事理念和刑事理念角度阐述占有制度,对占有制度在物权编体系中的位置表达观点。
与谈环节,郭明瑞回顾了报告内容,对占有制度在大陆和台湾地区的异同作比较,从占有的效力和社会作用角度发表了观点和见解。张平华从占有制度的由来出发,强调回归法律制度蓝本进行比较法研究的重要意义,并对海峡两岸制度差异和立法体例的差别进行剖析,就占有制度之功能发表个人学术观点。提问环节,海峡两岸的同学们就“占有的理论与实践”的相关问题展开了友好讨论,郑冠宇就同学们的问题作出详细解答。
文 | 巩一晓
图 | 张坤
审核 | 董雪梅 付本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