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快讯

首页 -- 新闻快讯 -- 正文

我院法学专业获批教育部、财政部第四批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
作者:法学院网站        发布时间:2009-10-05        阅读量:

     日前,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了671个2009年度第四批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其中经费自筹专业建设点71个。山东大学金融工程、法学、自动化、护理学等4个专业获批立项建设,每个建设点获20万元的项目资助经费。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总体安排,“十一五”期间,国家将投入9亿多元在各高等学校中择优重点建设3000个左右特色专业建设点。特色专业建设点分为“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和“第二类特色专业建设点”两种类型分别遴选。第四批特色专业建设点属于“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其建设目标是适应国家经济、科技、社会发展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引导不同类型高校根据自己的办学定位,发挥已有的专业优势,办出专业特色,推进高校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紧密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同类型高校相关专业建设和改革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

    我院将以此为契机,严格按照教育部要求,紧密结合国家经济、社会、法制发展的需要和法学学科的特点,改革法学人才培养方案,大力加强课程体系和教材建设,强化实践教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为同类型高校法学专业建设和改革起到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

版权所有:山东大学法学院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lawschoolwangzhan@163.com

地址:青岛市即墨区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青岛校区     邮编266237

          济南市历城区洪家楼5号山东大学洪家楼校区    邮编250100

版权所有:山东大学法学院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lawschoolwangzhan@163.com

地址:青岛市即墨区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青岛校区     邮编266237

          济南市历城区洪家楼5号山东大学洪家楼校区    邮编2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