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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召开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专题会议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3-13        阅读量:

3月12日,法学院召开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专题会议。会议由党委书记于向明主持,学党委委员、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与会人员首先共同学习了教育部办公厅、中央依法治国办秘书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公布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名单的通知》精神,深刻认识到山东大学获批教育部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对山东大学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模式、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具有重大意义,应坚持以“涉外立法执法司法人才培养”作为总体建设方向,立足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等国家战略需求,聚焦中日韩经贸法治建设,充分发挥在中日韩法治人才培养方面的办学优势以及毗邻日本、韩国的区位优势,协同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山东省商务厅等单位共同开展基地建设工作。

大家一致认为,法学院应在本科五年制“法学与英语双学位班”、四年制“中日经贸法律特色班”和全日制法律硕士涉外法治人才特色班等人才培养模式基础上,积极协同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山东省商务厅等单位,进行教学科研创新,拓展国际交流合作。一是编写适应时代需求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教材;二是开设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课程;三是撰写具有典型指导意义的涉外典型案例;四是联合制作涉法治精品慕课;五是积极开展涉外实务法律人才培训工作。

周长军院长在总结时指出,法学院应全力构建具有山大特色和区域特色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提升山东大学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领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文 | 付本超

审核 | 周长军 董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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