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山东大学检察实务大讲堂”第一期于华岗苑举办。聊城市高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袁家鹏以“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的法法衔接与证据适用”为题作学术报告。讲座由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赵恒主持,青岛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谢颖,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赵彩霞,北京市东卫(青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沈彦敏与谈,四十余名师生现场参会。
袁家鹏首先介绍了监察法与刑事法衔接涉及的法律规范文件,随后重点从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留置措施与强制措施适用、检察机关退回补充调查与自行补充侦查、互涉案件办理以及赃款赃物处置等方面进行了细致深入的讲授。袁家鹏表示,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体系逐渐完善,法法衔接机制趋于成熟,实践中监察机关与公安司法机关贯彻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共同提升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质量,而且,实务实践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也在促使法法衔接规则愈加健全。
与谈环节,谢颖、赵彩霞、沈彦敏、赵恒先后围绕讲座主题分享了思考。提问环节,袁家鹏对现场同学提出的多个问题做出精心的解答。
为进一步实现检校互促,法学院专门设置“山东大学检察实务大讲堂”,推出系列学术交流活动。这是法学院贯彻《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的重要举措。
文 | 于波洋
图 | 张 坤
审核 | 董雪梅 赵 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