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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张海燕教授获评第三届“山东省十大法治人物”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2-25        阅读量:


颁奖领导与第三届“山东省十大法治人物”及提名奖获得者合影


12月22日,第三届“山东省十大法治人物”颁奖典礼在山东广播电视台隆重举行。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山东大学交叉法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张海燕获评第三届“山东省十大法治人物”。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良为张海燕颁奖


山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副主任、省委依法治省办主任李猛,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良,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霍敏,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顾雪飞,省政协副主席、民盟山东省委主委王修林,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刘汉银,省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省文明办主任、省新闻办主任袭艳春,省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省委依法治省办副主任孙成良,省委统战部副部长李法信,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黄庆峰,省委依法治省办副主任、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杨增胜,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闯出席颁奖典礼并为第三届“山东省十大法治人物”及提名奖获得者颁奖。



组委会给张海燕的致敬辞


本次评选活动由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省法学会、山东广播电视台主办,目的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凝聚法治力量,充分发挥典型人物示范引领作用,全面展示法治山东建设新成就,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山东实践贡献法治力量。



十大法治人物及提名奖所在单位负责同志,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及法治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各市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中央、省级媒体记者等240余人参加颁奖典礼。


文 | 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

图 | 山东省电视台

审核 | 董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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