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下午,山东法官培训学院与山东大学法学院合作备忘录签署仪式在山东法官培训学院教学中心举行,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党委书记罗大乐、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齐延平出席仪式并代表各自单位致辞。
仪式由山东法官学院副院长贡绍海主持。罗大乐书记在致辞中说,双方过去一直保持着很好的交流合作关系,并在不断的合作中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山大在教学、科研诸多方面给予法官学院许多无私的帮助。此次合作备忘录的签署,标志着双方战略合作关系的正式确立,从此揭开两个单位合作的新篇章。齐延平院长在讲话中感谢法官学院长期以来对山大法学院的支持和帮助。他说,目前全国法学教育形势是处于调整和转型期,要由学术研究型向职业应用型发展,法学院也要反思出路,向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方向发展,以适应形势的需要,其中加强案例教学和实践教学都离不开法官学院的支持。双方都表示要认真履行备忘录中的各项条款,落实细节,把合作富有成效地开展下去。
根据签署的合作备忘录,双方主要在以下几方面加强合作:第一,建立教学科研资料共享体制。山东法官培训学院为山大法学院提供新颖性、时效性和实用性强的法学案例;山大法学院图书资料中心为法官学院教师开放。第二,建立师资交流长效机制,双方互派优秀教师,承担对方的教学和培训授课任务。第三,共同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促进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的结合与提升。第四,相互交流和开放课程设置和课堂教学。第五,链接双方网站,达到信息互通有无。
学院法官培训学院副院长付礼国、党委委员王振海及各处负责人、各教研室主任,山大法学院党委书记盖玉强、办公室主任刘红等近30人参加了签字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