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山东省法学会法律方法研究会2023年学术年会于青岛蓝谷国际酒店顺利召开,会议主题为“中国式法治现代化与法律方法”。本次年会由山东省法学会法律方法研究会主办,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承办。来自山东大学、山东大学(威海)、中南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江西财经大学、青岛大学、烟台大学、山东农业大学、山东理工大学、山东建筑大学、青岛科技大学、曲阜师范大学、山东工商学院、山东政法学院、上海政法学院等高校以及山东省社科院、青岛市社科院、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青岛市文康律师事务所等部门的近六十名专家学者共同参会。
会议开幕式由山东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于向明主持,山东省法学会副会长、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院长周长军教授,山东省法学会法律方法研究会会长、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吴丙新教授,山东省法学会法律方法研究会名誉会长、华东政法大学法律方法研究院院长陈金钊教授分别致辞。周长军、吴丙新向各位与会专家学者表示了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并对会议的主旨进行了阐释。陈金钊强调,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建设应重视法律的体系性,把问题思维与体系思维结合起来,塑造中国式法治思维。
会议包括三个主题研讨环节,共有25位专家学者参与汇报或与谈。第一环节主题为“法律适用方法”,由《法学论坛》副主编、编审吴岩主持。参会学者从不同视角出发对法律发现、法律解释等法律方法的基础理论、司法适用情况进行解读,为法律方法的司法适用提供了逻辑进路。第二环节主题为“法学研究方法”,由山东大学法学院张平华教授主持。参会学者围绕法学学科建设展开,提出了文史哲法学、两域法学等法学研究范式,探讨了学科交叉融合、复合法治人才培养方式。第三环节主题为“部门法法律方法”,由山东政法学院法学院院长管伟教授主持。参会学者从新兴权利角度探讨了遗忘权、如何经由案例检索理解司法实践中的同案异判,以及如何对司法政策的适用展开实证分析。
会议闭幕式由吴丙新主持,上海政法学院科研处处长、教授刘军作学术总结,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孙光宁教授致闭幕辞。二人在感谢山东大学法学院承办本次会议并肯定会议成果的同时,也就未来法律方法理论研究及对实践的影响进行展望。
图 | 巩一晓
文 | 卢婧一
审核 | 董雪梅 宋保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