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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举办“学术研究与论文写作系列”第六讲:期刊类别与选文要求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1-28        阅读量:

11月27日,山东大学法学院“学术研究与论文写作系列”第六讲于青岛校区华岗苑举办。山东大学金融研究院特聘教授、山东大学人文社科期刊社社长兼《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主编魏建教授作为主讲嘉宾,以“期刊类别与选文要求”为题作学术报告。本次讲座由山东大学法学院、法学院(威海)院长周长军教授主持,讲席教授谢鹏程、特聘教授崔永东、张平华教授担任与谈人,五十余名师生现场参会。



讲座伊始,魏建对我国的期刊类别进行了简单介绍。他指出国际上只有专业刊一类,但在中国存在另一类期刊即综合刊,故形成了专业刊和综合刊两大期刊类别,若不明晰这一点,国内学者在发表文章时难免会遇到很多困难。魏建分别列举了专业刊和综合刊的典型刊物,专业刊包括熟知的《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现代法学》《法商研究》《财经法学》等刊物;综合刊则可以简单划分为社会科学院期刊(以下简称“社科院期刊”)和各个高校主办的学报两类。他指出,社科院期刊是一个特殊的存在,它是由各省社科院主办期刊组成的系列期刊;而学报是中国期刊中最大的一个群体,但各个高校学报的要求及文章的质量不一样,故学报是质量参差不齐的一个期刊群体。


随后,魏建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详细介绍了专业刊和综合刊存在的区别。第一,在选题和风格要求方面,他指出,由于专业刊是在特定的专业领域内刊发文章,故其所设定的范围通常局限于专业小领域,例如《文史哲》,而综合刊为了避免千篇一面的状况,通常会选定具有特色的学术定位,其对前沿学科、交叉学科等包容程度更高,如《山东大学学报》选定以探索中国现代化道路为学术定位。第二,在发展趋势方面,他提出,专业刊强调专业性,故其基本上扎根和聚焦于某个特定领域,而综合刊通常会与国家重大战略方针结合紧密,其可以做好重大战略方针工作与政治主题宣传工作,可以更好地从多学科角度分析解决问题。他认为,随着时代的发展,综合刊所具有的优势正在逐步发挥出来。第三,在文章研究方法方面,他指出,综合刊与专业刊对研究方法的要求并不一致。专业刊要求文章使用、掌握特定领域的专业方法,而综合刊出于扩大阅读、利于转载的目的,对研究方法的要求较弱,其并不要求文章中使用、掌握高深晦涩的研究方法,例如建模。魏建指出,法学学科当然也是有研究方法的,如只有通过实证研究调查的方法才可以发现法律实施过程中的异常现象。第四,在作者开放度方面,魏建认为,专业刊要高于综合刊。他指出,由于综合刊倾向于通过约稿知名教授等方式扩大本刊的知名度,以更好地实施国家重大战略方针,基于此,青年学者作为第一作者被综合刊所接受的情况相对较少,而专业刊对此则保持开放态度。


讲座最后,魏建对广大学者提出了具体的投稿要求。他指出,学者在投稿之前应当去了解各个期刊的选题风格,避免乱投、盲投,提高投稿的针对性;学者应当多参加学术会议,扩大学术人脉,了解期刊风格,在学术交流中提升自己;学者在投稿时亦要避免错别字等低级错误,注重投稿文章的格式体例。



与谈环节,谢鹏程对讲座内容进行了总结归纳,他指出,发表文章本质上是市场化行为,找对市场对发表论文尤为重要,因而学者在发表文章时应当重视主编的关注点。崔永东则站在学者的立场,指出了优秀期刊应当具有的三个情怀:学术情怀、现实情怀与包容情怀。张平华亦对学者投稿发表个人观点,他认为,学者在投稿时一方面要将过去无序的、盲目的奔赴转化成有效的、有目的性的双向奔赴,另一方面要重视信息收集,努力做到信息对称与信息共享。



主讲人简介:魏建,山东大学二级教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山东大学金融研究院特聘教授,山东大学人文社科期刊社社长兼《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主编。


文 | 巩一晓

图 | 张    坤

审核 | 董雪梅  张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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